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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又快又方便

  • 发布时间:2015-04-23 07:29:51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周红梅 本报通讯员 蒙广盛 覃美燕

  患大病可二次报销

  今年年初,崇左市江州区江洲镇卜松村梁世光老人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入院治疗,两个月下来住院医疗费花了22万多元,新农合报销10万元后,保险公司又通过大病保险二次报销7万多元,出院结算时梁世光仅交费4万多元。“政府有这样的好政策,我算是赶上好时候了。”老人欣慰地说。

  梁世光老人享受的二次报销“福利”,源于自去年开始在崇左市铺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据了解,目前崇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覆盖90%以上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虽逐年提高,但受限于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等政策规定,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现象依然存在。

  崇左市去年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人员,因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还能得到大病医保的“二次赔付”。

  中标崇左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项目的中国人寿崇左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曾拥源介绍,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城镇居民医保29元/人,新农合26元/人,费用全部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列支。城乡居民享受大病“二次赔付”的起付线为5500元,即城乡居民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还需个人负担的部分,如单笔费用超过5500元,可以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

  据悉,大病保险报销费用实行分段报销,5500元以内自担,超过5500至2万元按50%的比例赔付,2万元至4万元按60%的比例赔付,4万元至6万元按70%的比例赔付,6万元以上按80%的比例赔付,报销额度不上设封顶。

  大病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

  4月8日,在崇左市人民医院出院结算窗口,梁玉忠递上押金收据、农合证等,几分钟后,一张“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报销审批凭证”单据打印出来,总共2.6万元的住院医疗费,即时扣除新农合以及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梁玉忠自费交了1万多元。

  不用多部门跑腿、不用繁琐的手续,大病保险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实现了参保患者报销“零时限”。曾拥源介绍,为了使办理大病保险理赔更加方便、快捷,通过在医院的“新农合一站式直报系统”里嵌入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模块,患者出院时只要刷医保卡,就可以一并完成保险公司的大病保险二次补偿结算。

  据统计,自今年1月29日该市启动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以来,截至4月21日,中国人寿崇左中心支公司共“一站式”结算大病保险理赔352件,赔付金额105万元;累计办理城乡大病保险理赔6294件,赔付金额3243万元。

  据悉,今年崇左市将加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系统建设,争取年内在县级18家主要医院上线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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