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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重点推进9个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专家:信息公开要让公众更“解渴”

  • 发布时间:2015-04-22 16:53: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导读】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等9个领域的信息公开。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本期观点:政府信息公开需要让公众更“解渴”。

  央广网财经4月2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昨天正式发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今年将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9个领域的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和民生密切相关。比如,我们所住的小区里往往会公示谁住在保障房里;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这些信息的公开也是老百姓关心的话题。从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老百姓看到的政府信息越来越多。现在,每年各地、各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达到三、四千万条,可谓“芝麻开花节节高”。

  今年的《工作要点》拓展公开领域,细化公开内容,把重大建设项目、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信息公开等纳入重点领域予以推进。信息公开的领域很多也是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比如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国有企业改革等等,亮点颇多。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不少要求为首次提出,比如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信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的信息,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信息等等。在督查落实方面,国务院要求加大社会评议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三方评估。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对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王敬波:政府信息公开可以说是政府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更好地促进政府的运作,可以发现政府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可以更好地回应公众需求,可以很好地促进政府行政管理、行政决策能力。同时,信息公开工作可以更好地构建互信的环境,很多事情如果公开了,老百姓就会更好配合和支持政府的政策。而如果是暗箱操作,老百姓可能就不会很理解,也就很难支持政府的决策。

  王敬波进一步指出,信息公开可以让政府和公众双方合力推进改革的深入。

  王敬波:信息公开是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以实施的基础。政府的信息只有公开了,社会公众才可以了解,只有了解。才能参与政府的决策。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公务人员提供了一个平台,可以向老百姓展示政府的行为。促使公众理解政府的行为,使政府和社会公众合力推进改革的深入。

  具体来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有什么样的特点?体现出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什么样的新变化?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副研究员吕艳滨深入解读。

  经济之声:国务院决定今年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9个领域的信息公开。为什么这些领域被定为重点?

  吕艳滨:从清单这次的这几个领域来看,体现了我们在目前信息公开领域当中的几个思路。第一,信息公开要服务于我们法律政府建设,权力清单,财政以及重大项目,这些都涉及到依法行政的一些事项,通过公开来推动立法行政,这是一个理念。第二,转变管理观念,我们以前的管理都是直接管理,通过公开来进行一种间接的管理,让社会更多的自我管理,更多的自我监督。第三,要配合简政放权,我们可以看到权力清单里面,特别是行政审批这一块,涉及到简政放权一个很大的方面,通过公开这些信息来推动简政放权的落实。第四,民生和公众关注的领域是这次确定的创新领域的一大亮点,环保、食品安全等等信息都在里面,特别提出来要重点公开,它体现出来的就是回应社会的关切,老百姓关心的信息,还有重点推动。

  经济之声:这次还拓展了公开领域,细化了公开的内容,把重大建设项目、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等纳入重点领域予以推进。这样的举措意味着什么?将带来什么变化?

  吕艳滨:这次范围明显扩大了很多,特别是像国有企业,中介机构一些信息,远远超过政府信息范畴,但是它是一种公共信息,也解决了未来的公开。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包括和公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有关的信息都要公开,这就是一个全方位的公开,意味着我们政府管理,整个公共事物的开放程度会越来越高,它会进一步促进社会民主、公众参与和我们的对公共权利的监督。

  经济之声:这几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获得的好评,应该说是有目共睹的。但客观地说,也还存在主动公开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有的信息“犹抱琵琶半遮面”,未来要让公众更“解渴”,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吕艳滨:目前,我们信息公开有很多的方面还很难以满足老百姓的需求,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公开的标准还不够细,我们公开的要求还不够具体,这次其实通过这个要点我们可以看到,最近几年发布的要点它的公开事项的要求越来越积极了,这就为我们各级政府部门落实政府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指引,这个是值得期待的。

  另外,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加强监督,这个监督既有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督查、问责,也有社会群众的参与,就是公众对政府做的进行评价,双向进行努力,一方面是政府做出深入的努力,另一方面是社会的监督,可以使我们的公开工作逐步的深化,提升它的效果。

  还有,我们期待政府能够更多的换位思考,站在公众的角度,公众需要什么信息,它就应当公开什么信息,公众需要怎么获取,它就应该怎么公开,所以还希望政府逐步转变观念

  经济之声:在制度机制方面,提出建立信息公开领域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开展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这对落实信息公开提供了什么样的制度保障?

  吕艳滨:现在政府相关条例已经明确规定,要引入第三方社会评议制度。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也专门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制,政府公开做的好不好,政府自己说的不算,要第三方机构客观的评价,这是非常好的一个创新和制度保障。

  另外,今年要点特别提到了要建立法律顾问,我们知道政府信息公开不是一个单纯的公开信息的问题,它涉及到非常复杂的政策、法律,所以在公开之前要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特别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对它进行审核、把关,这是非常必要的,所以这两个制度可以有助于提升政府工作发展水平。

  我们还注意到,信息公开不是自己独立的一个领域,它是和依法行政是密切相关的,一些信息政府不太愿意公开,可能还和我们依法行政的水平没到那里有关系,一旦公开会引发一些非议,所以信息公开的推进一定要和政府建设同步推动。所以制度保障不仅仅是它本身,还要有整个法治政府的建设要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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