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四基金、四专项”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5-04-22 11:31:46 来源:滨海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日下午,记者从天津自贸试验区机场片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围绕贯彻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正式出台“一中心,四基金,四专项”产业发展支持配套措施。
政策体系具体内容
“一中心”即天津空港经济区投资担保中心,其注册资金一次性增至45亿元,承担区内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职能,对全市、滨海新区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工作形成补充。据了解,举措将更大力度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区内补偿机制确定风险代偿比例为担保中心承担80%,合作金融机构承担20%。担保中心对企业贷款按照年利率1%-3%进行贴息,将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解决企业融资贵问题。
“四基金”由区担保中心为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四支产业母基金:高端制造业引导基金、现代服务业引导基金、科技创新产业引导基金及产业人才发展引导基金,除人才基金规模为2亿元外,其他每支基金初始规模均为10亿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原则,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采取市场化运作、专家化管理。
“四专项”即设立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及人才四个专项资金,各专项资金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在以后年度持续补充。高端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将通过贷款贴息、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奖补及金融服务等方式对相关产业项目给予支持。人才专项资金通过健全奖励培养、人才安居、医疗保障、子女教育配套政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高新技术专项资金通过在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科技公共平台、科技文化建设、科技企业培育等方面的支持,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服务与支持。
适用范围及申报条件
政策体系主要支持在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注册的以下主导产业的企业及其所聘人员。如,高端制造业,包括: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消费品、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现代服务业,包括:总部、金融、商贸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文化传媒、健康产业及特色商业等;科技创新业,包括: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互联网等战略新兴产业。
资金来源及安排
“一中心、四基金、四专项”政策的配套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沉淀偿债资金和年度预算资金。其中,“一中心”通过盘活沉淀偿债资金和部分预算结余资金,将担保中心的资本金由3亿元增至45亿元,所需资金已全部到位。“四基金”由担保中心作为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四只产业引导基金,除产业人才基金初期规模为2亿元外,其他产业基金初期规模均为10亿元。“四专项”资金来源为年度财政预算资金,除人才专项资金2015-2020年预算总规模为5亿元外,其他产业专项资金未来五年的预算总规模均为50亿元。
保障运作机制
为了保障“一中心、四基金、四专项”政策的稳健有效运作,将配套建设保税区企业评价体系,并进一步完善专家评审机制,同时将设立以下决策及评审机构:成立保税区促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产业支持政策的落实;成立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评审组(或资金组),负责产业支持政策的评审和协调工作;成立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负责市场化股权投资项目决策。
政策体系文件构成
“一中心、四基金、四专项”政策体系共计包括12个文件,将在本次发布会后陆续公布实施。政策体系包括一个总纲性文件《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促进产业发展管理办法》:“一中心”包括一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四基金”包含四个基金管理办法。“四专项”包含支持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及人才发展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科技、人才两项具体实施细则,共计六个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