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交通执法“四新”举措适应“新常态”
- 发布时间:2015-04-22 06:33:57 来源:沈阳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5年,市交通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稳中有为、稳中创为,围绕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这一总目标,紧紧抓住建设群众满意交通这一根本,以“抓落实、求创新、促提升”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加快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沈阳交通行政执法系统紧紧围绕市交通局的工作重心,结合实际工作,创新推出“四新”举措,即着力“推动重点工作新突破、促进执法效能新提升、构建交通执法新体系、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四个月以来,全系统执法人员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沈阳道路运输秩序有了根本性的好转,呈现了客畅其行、物畅其流的良好局面。
盯准问题谋求执法新突破
近年来,随着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道路运输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是,非法运营也愈演愈烈,城市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沈阳发展的一个“顽疾”。
“打蛇就要打七寸!”今年开始,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系统把握工作重点,谋求执法工作新突破,全面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紧密围绕“两站一场”等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开展贯穿全年的执法整治活动,采取联合联动、跨区域执法等方式,重点整治非营运车辆利用互联网、软件工具从事客运经营,租赁车辆承租后转租或利用其租赁车辆从事运营活动,利用“克隆”或“下线”出租车等从事客运经营,私家车和社会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残疾人代步车从事客运经营等5类违法营运行为;完善与公安部门的常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坚持公开销毁“黑出租车”制度化,进一步压制非法营运“黑车”的生存空间,切实改善运输市场经营秩序和群众出行环境。
同时,开展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拒载、索取高价、利用计价器作弊、外埠出租汽车超越经营范围在沈阳市从事经营活动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年初以来,沈阳交通执法部门已累计查处出租汽车市场违规案件716件,其中出租汽车拒载、索取高价、不使用计价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等严重侵害乘客利益违规案件304件,抚顺等外埠出租汽车超越经营范围在我市从事经营活动违规案件73件,进一步规范了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密织网格建立执法新模式
在直击问题、有的放矢的同时,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系统更把提升工作效能,开创执法工作新局面作为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沈阳交通行政执法把握运输市场运行规律,围绕保障运输安全和提升运输服务品质,不断地强化执法监管,拓展执法范围。特别是,确立了网格化执法新模式。据了解,目前沈阳已对重点区域划分了32个执法责任区,各执法部门按照责任区落实定岗定责,开展对区内重点街路和重点部位的常态化执法工作,下沉执法力量实施网格化执法模式,加强日常巡查、定点执勤和重点打击相结合,提高执法检查强度。
同时,还定期召开执法联席会议,综合分析客运市场运行动态,结合群众投诉举报的集中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交通行业重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开展“集中整治月”活动,着力解决运输市场某一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全市执法部门的统一部署和统一组织,形成执法工作协调联动,提升执法打击效果。
执法人员不分早晚,放弃休息日和节假日。由于落实到点位,网格化、常态化的打击,让那些有侥幸心理的违法者无处遁形。今年以来,沈阳已成功查处利用“滴滴”、“快的”、“易道”等互联网、软件工具从事出租汽车运营的违法车辆51台;利用“克隆”和“下线”出租车等从事出租汽车运营的违法车辆305台;私家车和社会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运营的违法车辆452台;残疾人代步车从事出租汽车运营的违法车辆14台。
坚持长效创新执法新机制
“黑车”猖獗,需要严管,单凭一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的联合执法机制,并努力使之常态化,才能切实增强非法营运整治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黑车’非法营运是道路运输市场上的一个共性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使“黑车”现象遏制在较低水平,就是要靠长效机制的建立和管理方式的创新。我们将不断完善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工作机制,加大对“黑车”的整治力度。去年以来,交通、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91次,进行专项打击,全年共查处非法运营“黑车”2100余台,依法销毁“黑车”68台,查处非法营运C5“黑车”23台,净化了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面对非法营运者不断变化的违法手段,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系统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相关执法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我们在全力巩固集中打击机制、上下联动的集中整治机制等原有常态化管理机制的基础上,致力于建立形成协调联动、责权清晰、裁量统一、监管有力的依法行政工作运行链条。同时,还将深化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地区政府部门开展区域运输市场综合执法整治。加强对运输企业的执法监管,依法开展不定期信誉考核工作,常态化向运输管理部门通报企业违规情况,向社会发布执法信息,提高执法监管行业的工作深度。推进全市执法责任监管体系建设,发挥全市协调联动的执法优势,推进“抓落实、求创新、促提升”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始终保持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紧张有序、稳步推进的节奏,全力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于海 图片李浩摄
沈阳交通行政执法“四新”日志
11月1日-3日开展元旦期间出租汽车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规范节日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
21月8日-3月31日以严查“专车”、“克隆出租车”等7类违法营运行为为重点,开展了全市冬运期间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31月9日-1月30日开展了对私家车利用“滴滴”、“快的”等互联网、软件工具从事非法客运经营集中整治工作。
41月12日集中通报了全市客运市场整治阶段性执法工作,发布了执法查处情况,通报了6起典型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
52月1日-2月15日开展了对“克隆出租车”、“下线出租车”的集中整治工作。
62月16日-2月26日开展了春节期间专项执法工作,重点查处非法营运、出租汽车和客运班车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节日安全出行。
73月2日启动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拒载、索取高价、不使用计价器、利用计价器作弊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行为。
83月9日集中通报了全市规范客运市场经营秩序2个月的执法工作,发布了执法查处情况,通报了11起典型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
93月17日启动货物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危险品运输违规行为及大型货车运输违规行为。
104月1日-4月6日开展清明节执法工作,重点查处公交专线站点、墓园周边、风景区等地区运输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出行。
114月8日启动四环快速路超限运输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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