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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超负荷运行亟待政策破局

  • 发布时间:2015-04-21 13:1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辽宁吉林两家粮库被央视曝光“以陈换新”事件,引起社会关注。4月19日,中储粮公司发表声明,称问题一经核实,将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有关专家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从表面上看,托市临储收购中各类违法违纪频发,是由于管理缺失、监管不严、硕鼠横行造成的。但从深层次来讲,中储粮的超负荷运行才是根本原因,在政策性收储中的权责已远远超出了中储粮的实际能力。如果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托市临储收购仍然是风险高发的区域。

  价格倒挂基层粮库困境重重

  报道指出,根据相关人员举报,辽宁吉林等地一些粮库和粮商相互勾结,以陈粮顶替新粮,套取国家补贴,每吨至少可以赚取差价达到700元人民币。

  针对这一事件,中储粮内部人士表示,公司除了承担大规模的政策性粮油收储任务之外,还承担着中央储备粮的保管轮换任务。近几年,由于粮食购销价格倒挂严重,中央储备粮的轮换压力加大,基层粮食企业困境重重。

  目前国家对中央储备粮的轮换采取包干的办法,给予一定的价差补贴后,轮换购销由中储粮通过市场进行,盈亏自负。一方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国家收储预案执行期间,中央储备粮轮换收购粮食的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和临储价;另一方面轮换销售粮食的价格随行就市确定。

  近几年来,国家连续提高最低收购价和国家临时收储价格,新粮收购价格逐年提高,但销售市场由于受进口产品冲击、消费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价格低迷,购销价格倒挂严重。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储粮直属库人士告诉记者,以南方销售稻谷轮换为例,中央储备陈稻轮换销售和新稻收购的新陈价差在每吨600元左右,而中央财政的轮换补贴平均每吨不到200元,剩余的每吨400元亏损完全由中储粮企业自己承担,而地方储备轮换产生的这部分价差亏损则由地方财政兜底。

  “中储粮基层直属企业轮得越多亏得越多,困难重重。为了确保中央储备粮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即使亏损中储粮也要求基层直属企业保证完成轮换任务,对这部分轮换亏损公司只能通过其他业务的利润来弥补,但长期来看,如果价格倒挂持续下去,难以为继。”上述人士说。

  “小马拉大车”矛盾暴露

  事实上,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临时收储政策。在经营管理中央储备粮之外,中储粮承担了国家托市、临储任务。尽管政策已经运行11年,但运行机制不顺而积累的矛盾已经充分暴露。

  中储粮内部人士表示,由中储粮“小马拉大车”式开展政策性收购,一个直属库拖着数十上百个地方企业,一个中储粮担着全国性巨量粮食收储的全部责任,风险多发频发、监管难。

  为了满足托市临储收购需要,国家政策规定在粮食主产省通过中储粮委托、租赁其他粮库来进行收储,但这些企业性质复杂、参差不齐,也成为近几年风险高发的环节。这些库点是由中储粮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三家共同确定的,后续也由三家共同监管、共同验收。

  据了解,由于现行体制将中储粮明确为托市临储收购政策执行主体,实际工作中的监管责任主要都落到了中储粮头上。从目前来看,对委托租赁库点的监管已成为其不能承受之重。在东北一些收储仓容矛盾紧张的地区,中储粮一个直属库在职员工30-40人,却要监管70-80个委托租赁库点。

  目前中储粮体系是按照管理中央储备粮进行设计的,4万多人、300多个库,其收储能力实现中央储备粮完全自储都做不到。作为托市、临储政策执行主体,只能主要靠委托地方粮食企业开展收储。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国家托市价不断上调,粮价倒挂,政策性收储规模越来越大。

  据报道,2014年中储粮政策性收购1.25亿吨,继2013年创下新高后再创新高。由于国家收多销少,政策性库存持续攀升。由于库存攀升、供给压力大,市场陷入低迷,而国家继续加大收储。

  按照国家出台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临时收储政策,政策性收购实行中储粮对委托企业收购资金“统贷统还”,定点、验收、监管由中储粮分公司、省粮食行政部门、农发行省分行三家共同负责,中储粮企业与委托企业收购费用补贴同一标准。

  专家表示,政策性收储责任高度集中在中储粮一家身上,“小马拉大车”问题愈演愈烈。

  超负荷运行亟待政策破局

  据了解,中储粮政策性收购的收购价格、收购时间、销售方式、销售价格都由国家确定,销售的盈亏都归财政,中储粮受国家的委托组织开展收购、销售等相关工作。由于收购量大、收购面广,中储粮的仓容和人员有限,除了一小部分由直属企业本库进行收购外,大部分都是通过委托其他企业或者通过租仓、租库进行收购。

  按照国家几部门政策的规定,对非中储粮的收储企业,由中储粮分公司、地方粮食局和农发行省级分行共同确定库点、共同组织收购、共同验收、共同监管、共同组织出库,中央财政拨付的补贴费用也几乎全部拨给这些企业。

  对这些非中储粮的收储企业,中储粮只能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形式加以约束,中储粮既不管人、也不管财。实际执行完全靠这些企业的自觉行为,因此这些企业中每年都会出以假冒好,粮油被盗、被抵押,或者数量、质量不真实,管理不合规等一系列问题。

  有关专家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粮库收陈粮顶新粮的违规行为的发生,应解决粮食收购的机制,以此减少国家政策性收购的数量,国家只收一部分粮食引导市场,大部分收购交给市场,这样既可以减轻中央财政的负担,又可以缩小参与政策收储企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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