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报年报 失信必惩戒
- 发布时间:2015-04-20 15:31:09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张茜 通讯员 彭为红 上官晓敏 实习生 童晶
在试点企业简易注销程序后,昨日,省工商局出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巩固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落实“宽进严管、放管并重”目标。《意见》共15条,涉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改进市场监管执法、注重社会共治等部分。
亮点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关键词:同城通办
“在去年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的基础上,今年将创新市场准入管理。”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坚持法无禁止市场主体即可为,加快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是今年改革的主要方向。“继去年宜昌枝江在全国率先试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检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今年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该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在此基础上继续试行“三证合一、单一号码”改革。以后,只需要一个代码,就能查询企业经营、税收等信息。
《意见》明确,探索实施企业名称登记负面清单、投资(任职)资格负面提示清单,推动市县两级梳理编制市场主体住所禁设区域清单,建立工商登记业务“同城通办”机制,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清障搭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亮点二: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
关键词:企业年报
“改革以来,首次年报申报工作将于6月30日截止。”该负责人表示,企业自主公示,不排除有虚假、不实或故意漏报信息,虽然取消了以往的年审制度,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规定,要对各类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抽查,一旦发现企业公示信息与抽查信息不符,也将列入异常名录。
企业年报抽查已于去年底在宜昌率先试点,预计7月初将在全省推行。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抽查率不低于3%,企业信息公示抽查率不低于5%;省工商局每年组织开展全省性定向抽查不少于3次。
省工商局表示,年报公示是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的第一步。今年,将在此基础上,加快与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对接融合,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部门之间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后,所有关于企业的信息都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得知,如有异常,将能更有效地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该负责人表示。“年报申报工作结束后,省工商将择时公布首批异常名录。”省工商局表示,届时,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不再停留在纸上。《意见》明确,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按照对企业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和联动执法合作的要求,积极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信用惩戒、协同监管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
亮点三:改进市场监管执法
关键词:订单式打假
“年底前,省工商局将编制基层履职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处理清单和行政处罚清单三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监管缺位、错位和越位。
在市场行为监管方面,今年省工商局将实施常态化的“靶向”整治,严打制售假冒伪劣、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违法行为。“去年鄂钢、华新水泥打假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将完善名优企业双向联系保护制度,实行订单式打假。”省工商表示,今年将密切跨部门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着力加强证照联动监管。
此外,省工商局还将采取强化市场主体自律责任、推动行业自律、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三条措施,强化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