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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联、省高法赴诸暨义乌调研诉调对接工作

  • 发布时间:2015-04-20 00:31:4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杭州讯】日前,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赵小敏一行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同志赴全国商会调解试点义乌市、诸暨市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调研,同时征求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商协会调解衔接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义乌市工商联早在2010年4月建立商会调解组织,2013年全国商会调解工作现场会在义乌召开,义乌成为全国商会调解的先进典型示范。2013年9月出台《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实施意见》,与市法院建立完善的诉前、诉中、诉后衔接机制,双方建立互相联系沟通机制,并成功调解26起民商事纠纷。

  诸暨市政府办公室于2014年8月下发《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诸暨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11月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已基本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法院有关领导在座谈会上指出商会调解有利于分流民商事案件,减轻法院诉讼负担,有利于树立商会权威,各级法院将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赵小敏充分肯定了诸暨市、义乌市工商联和人民法院诉调对接试点工作,他说商会调解把民商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起到了政府部门起不到的作用,但作为探索中的新生事物,需要人民法院的积极指导和支持,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有利于加强商会调解的权威和协议的履行。他强调商会调解要充分发挥商会独特的优势,坚持民间性、中立性、平等性、自愿性原则,坚持便捷灵活的调解手段,注重调解协议的规范有序。鼓励诸暨、义乌工商联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提出探索商会调解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商会调解模式,使商会调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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