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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83市县获297亿棚户区改造贷款 今年开工16.3万户

  • 发布时间:2015-04-17 18:1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南昌4月17日电 (王纪洪 王剑)17日,江西省召开棚区改造及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推进会。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去年江西省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1000亿元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已授信670亿元,83个市、县、区签订合同金额529亿元,累计实际发放到位297亿元。

  2015年,国家下达江西省棚户区改造任务开工16.3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1.47万户),基本建成8万套(其中城市棚户区4.09万套)。截至3月底,全省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4.6万套,基本建成4.3万套,分别达目标任务的28.2%和53.5%。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已落实249个项目,已开工3.03万户,基本建成2.80万户,分别达目标任务的26.4%和68.5%。

  据介绍,今年以来,江西省政府与设区市、设区市与县(市、区)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县,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

  江西省住建厅与省国开行建立了定期会商机制,指导各地解决融资问题,集中对全省31个县市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进行了现场核验。

  与此同时,江西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出台了《关于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鼓励货币化安置的实施办法》。各地积极落实,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为扎实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各地从今年起,对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全部进行台账式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内部通报制。台账填报内容包括棚户区改造年度开工目标任务、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进展、新建安置住房建设进度等情况。

  江西省住建厅要求,8月底前,各类棚户区改造全面达到开工要求,就地建设安置房的10月底前要开工。将每月对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9月,将对各地棚户区改造开工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查情况报省政府,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布排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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