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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深化合作 助力“天网”“猎狐”

  • 发布时间:2015-04-17 15:29:28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从美国检方近日起诉外逃的中储粮“硕鼠”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到中国反贪局证实向美方提供追逃“优先名单”,再到时隔九年后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首次访华,中美追逃追赃合作揭开了新的一幕——

  跨国追诉合作将成常态

  躲在美国的乔建军和其前妻赵世兰,肯定没有料到一张由中美共同编织的大网已经张开。

  今年3月,潜逃美国的前中储粮官员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因涉嫌欺诈和洗钱被美国加州联邦检察官起诉。3月17日,赵世兰遭美国联邦当局拘捕,乔建军依然在缉拿中。

  2011年11月,时任中储粮周口直属仓库主任的乔建军携款3亿多元潜逃异国。后经河南省检察机关查明,乔建军与粮商勾结,让粮商销售粮库中的储备转换粮,或虚报“托市粮”收购数量,骗取国家粮食款7亿多元,约5000万美元转移到美国。在查办乔建军案件的过程中,河南省检察院不断收到有关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举报材料,越查线索越多,已立案查办110人。

  赵世兰申请移民时谎称和已离异的前夫乔建军仍然存在婚姻关系,以投资移民名义入境美国,并以境外非法所获资金购置房产。经调查,赵世兰向美国移民局表示将向美国企业投资50万美元,但相关文件全部造假,她的50万美元根本没有投资到任何项目,事实上,这笔钱被用于购买西雅图郊区的一栋住宅,钱的来源和周口市粮库的一笔洗钱交易有关。

  由赵世兰掌控的房产,位于西北部华盛顿州的大西雅图地区。其中一处房产独门独户,占地面积928平万米,于2012年8月17日购入,成交价格52.5万美元。州政府记录显示,业主是“S与O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管为赵世兰及其儿子。依照市场行情估算,如今这套房产价值将近85.3万美元。另一处房产占地面积947平方米,建筑面积269平方米,两层楼。2010年2月9日由赵世兰的儿子购入,成交价为68.7万美元。之后过户到赵世兰名下,并于2014年12月16日由赵世兰出售给两名华人,成交价格为99.8万美元。

  3月20日,赵世兰在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市一联邦法庭第二次出庭之后,将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联邦法庭接受司法审理。美国检察机构表示,赵世兰涉嫌洗钱、欺骗美国移民官员、违反移民法,如果法庭以此罪名判决赵世兰有罪,可能会被判处30年有期徒刑。美国检察官在对两人提起诉讼之前专门到中国调查取证,得到了中方提供的有力证据。据报道,联邦助理检察官程乐其说:“对中国来讲,他们是贪官;对我们来讲,他们涉嫌洗钱和移民欺诈。”

  乔建军案是继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两任外逃行长许超凡和许国俊在美国审判后,又一起中美异地追诉案例。许超凡和许国俊分别被美国法院以洗钱和诈骗等罪名,判处入狱25年和22年,同时被判决退还中国银行4.82亿美元的涉案赃款。

  目前,中国海外追逃的主要途径有劝返、非法移民遣返、引渡和异地追诉四种方式。在中美尚未签署引渡条约的前提下,美方起诉赵世兰、通缉乔建军,反映出中国与国际反贪合作的升级。有分析认为,今后中美执法合作的多数案件将参照这一模式处理。跨国追诉合作将逐渐成为中美两国反腐败司法合作的常态方式。

  中美反腐合作不断推进

  3月底,中纪委在网站上刊登了题为《海外不是法外 贪腐难逃“天网”》的评论文章,核心意思就是追逃追赃无盲区,奉劝那些滞留境外的贪腐官员,不要再做“逃到国外就进入避风港”的美梦。

  4月3日,新华社发表《“天网”,让贪官逍遥梦灭》一文。文章说,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中国在全球范围布下天罗地网,让那些自以为能逍遥法外的腐败分子如同丧家之犬,就算是躲到天涯海角,也惶惶不可终日。

  几天后,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约翰逊一行访华,为这两篇战斗檄文添上了一个新的注脚。

  这是时隔九年后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首次访华。4月9日当天,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与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约翰逊在北京共同主持中国公安部与美国国土安全部首次部级会晤。 第一次部级会晤达成了一系列具体成果,双方确定了反恐、追逃追赃与遣返、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海上执法和打击互联网犯罪等五个未来合作的重点领域。

  美国是目前中国外逃犯罪嫌疑人的主要去向国之一,中美正在不断推进两国在追逃追赃与遣返方面的合作。2014年10月,中国与美国同意推动在调查、追踪、冻结、追缴、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重点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

  在本次会晤中, 中美双方表示,在追逃追赃与遣返合作方面,双方将加强信息分享,就证据充分的重点案件(指的是涉案人员职务比较高、涉案金额比较大的案件)定期交流工作进展,就遣返逃犯和核查非法移民身份积极展开合作。美方表示,积极支持中方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和公安部“猎狐2015”专项行动。已于4月1日启动的“猎狐2015”专项行动,是“天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对象是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腐案件外逃人员。

  据报道,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特别助理、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李伟认为,鉴于中美之间没有签署引渡条约,以往双方的合作多按一事一办的原则来处理。这一声明的出台,有望提高中方追逃追赃与遣返腐败分子的效率,斩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中国最高检反贪局近日表示,中方已经向美国提供了一份追逃“优先名单”,请求美方协助追捕。美国国务院表示鼓励中方提供有力证据和情报,确保美国执法机构能够调查和起诉涉嫌腐败的案件。

  在美国国内,政府正在加大查处外国腐败人员,实施了“贪腐高层资产追回行动”,司法部有权追缴外国高级官员在美资产并归还受害国。根据这一机制,美国曾没收了尼日利亚前总统在美隐匿的腐败款项。这一行动同样适用于中国在逃官员,但是目前中美尚未通过该机制追缴过贪官资产。

  有分析指出,中美近期的追赃追逃合作备受外界关注。美国前看到了中国的反腐决心,也意识到反腐将最终有利于改善中国的政治和商业环境,因此正在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合作,中美追逃追赃合作仍有很大潜力。

  纵深合作面临三大难题

  专家指出,在中美反腐合作向纵深拓展时,仍然面临三大难题:引渡条约暂难签署、信息共享面临阻力以及双方需进一步相互理解对方司法制度。

  目前,中美双方要想签署引渡协议还存在多重阻力。美国伍德罗·威尔逊中心基辛格中美关系研究所所长罗伯特·戴利说,除非美国承认中国的证据标准,认为中国的司法程序有保证,以及中国审判的公平和透明性符合要求,否则就不会与中国就引渡问题进行合作。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副会长道格拉斯·帕尔也表示,即使中美政府间完成签约谈判,但是由于美国国会近年来根本没有批准过任何引渡条约,最终很可能陷入美国两党之争的僵局。

  有分析指出,由于缺少引渡条约,中美追赃追逃合作复杂化、有难度。中美双方未来签署引渡协议是有必要的,目前的合作可以为日后签订条约积累经验。同时,美国已经与许多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可以为中美之间进行谈判提供参考。

  在信息共享方面,一些外逃贪官以申请政治避难的身份滞留国外,外国政府并不会向中国政府通报。若申请成功他们就可以改头换面、隐姓埋名,合法生活在国外。《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规定,“如果一个人曾经犯过非政治的严重罪行时,就没有资格获得政治避难”。然而由于外国的保密程序,中国政府根本就无法得知其政治避难申请情况,所以无法提交证据证明申请人的罪行。

  此外,双方还需进一步相互理解对方的司法制度。美国涉及外逃中国贪官案件最多,与中国合作也是各国中最密切的,但近些年成功遣返的案例并不多,很大程度上是美国对中国的死刑以及未能杜绝的刑讯逼供等存在顾虑。

  对此,有分析指出,美国出于政治原因把贪官当成政治犯,中美双方有不同的标准,这属于政治和司法认知方面的差别,随着合作的推进,美国出于人权原因不遣返贪官的担忧会越来越少。

  学者和相关办案人员认为,尽管有以上障碍,中美反腐合作依然有很多灵活的方式。

  加快立法工作将有助于中国有法可依地开展国际合作。有关专家建议,中国可加快制定专门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使中国不管作为请求方还是被请求方都能有法可依地与各国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合作。

  中方还可考虑明确和美方的追缴资产分享机制。帕尔表示,美国在与一个没有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进行司法合作时,通常是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进行的,希望从中方或其他打交道的国家获取回报。2013年6月,中国与加拿大已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这是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

  中方还应加强对美国法律的研究和调查取证工作。戴利表示,在中美反腐合作领域,美国对证据标准的要求态度很明确,就是必须美国标准优先。黄风认为,在追逃追赃方面,美国完全以司法机关为主导,非常强调有无充分证据。中方向美国国务院提供追逃贪官优先名单,这跨出了重要的一步,下一步应该逐个案件收集证据。这些材料需要中方来提供,这将考验中方的调查取证能力。

  加大劝返力度也是很好的解决办法之一。据介绍,现在劝返主要是利用“拉”和“推”两种力量。“拉”就是发布自首公告,许诺从轻发落;“推”就是挤压外逃贪官在外国的生存空间。比如,辽宁凤城原市委书记王国强出逃美国2年后于近期回国自首,他在美国不敢办证件,有病不能治、有亲人不能联络,最终不得不回国。中纪委发布他的外逃自述,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相关办案人员表示,在实践中他们感到劝返应是优先考虑的工作方式,不仅时间快,而且节约工作成本。

  国际反腐合作将成亮点

  全球协同,多层次、大范围、高强度的国际合作,正成为中国反腐行动的新亮点和新常态。

  中国外逃贪官藏匿的首选地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曾一度被舆论称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为了使海外不再成为“法外之地”,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举措,内外并举,重点出击。2014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建立起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

  中国先后与法国、西班牙、澳大利亚、意大利、葡萄牙等西方发达国家签订引渡条约;与美国、加拿大、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比利时签订刑事司法协助条约。2014年,中国完成了11项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谈判,使这两类条约总数达到91项,实现了各大洲覆盖。中国公安部去年下半年部署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实现了在西欧、北美和非洲等地的突破。

  中国还加强了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的双边、多边协作,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建立了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在4月12日召开的第13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会议上,中国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率团出席并呼吁积极推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多边公约框架下的国际合作,大力开展国际追逃追赃,打击各类跨国犯罪。

  去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第26届部长级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地区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为追逃追赃构建了国际反腐合作新秩序的“雏形”。11月,二十国集团峰会成员领导人核准《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要求采取行动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包括加强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风港,让全球反腐败合作更加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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