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污水处理,谁来埋单?
- 发布时间:2015-04-17 06:29:32 来源: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处理成本高,收费难度大,企业难挣钱
□本报记者 王成栋
“理论是好的,但很难搞下去。”4月9日,省生态文明促进会在成都举办“2015四川生态文明论坛·水环境修复与水域经济开发”研讨会,乐山市水务局总工程师马节听到一半这样感叹。
4月16日,国务院正式下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水十条”),明确提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研讨会上,专家、学者和官员们提出政府购买服务、BOT、PPP等模式建管乡镇污水处理厂。然而,在环保企业和基层行政主管部门看来,实施起来远没有理论上那么简单。
乐山案例
乡镇污水处理厂年需开支3000万元以上
让马节犯难的,是乡镇污水处理厂面临的运管困局。
乐山市规划,2013—2016年间斥资2.5亿元,建成14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超过4万吨,基本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域覆盖。眼下,已经建成50个,剩下98个争取在年内完成主体工程。“没钱。”乐山市小城镇建设办公室主任童涛说,目前已经进入运行状态的污水处理厂,亏损额度惊人。按照0.4元/立方米的处理成本计算,50座处理厂每天可以处理污水1.2万吨,基本开支就要4800元,外加人工、设备维修等费用,每天开支就在4万元左右。如果148个处理厂全部投入使用,以日处理规模4万吨来算,每天基本开支是16000元,外加其他费用,每年支出在3000万元以上。
这笔钱本该由县乡两级财政解决,但县乡实在无此财力。童涛和马节给市政府提交了一个方案:市级财政负担20%的经费,用于污水处理厂基本运行管理支出;剩下的费用,则向排污企业、住户收取。
乐山曾尝试引入第三方参与处理厂运营。童涛说,如果有企业参与,20%的财政补贴就直接发放给他们,但并无企业接招。马节记得,曾有环保企业来乐山考察,但看了一圈就走了,“人家算了下,就是财政资金都给企业,也不可能有盈利。”
“乡村污水不处理肯定不得行,‘水十条’已经落地,以后对于这一块的考核会更严格。”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负责人表示。
治污成本高
普遍比城市高出15%左右
看了乐山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方案,中天蓝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罗慧嘀咕道:“最小的厂日处理能力只有8吨,谁愿意接?”
罗慧说,四川污水处理成本普遍在0.35元/立方米左右,第三方基本按照0.75元/立方米向排污单位收取污水处理费。一个驻厂工人日工资就在80元以上,如果扣除机器损耗、维修等费用,每天毛利润要在160元以上,环保企业才会接手。这也就意味着,处理厂的日处理量必须超过400立方米。
罗慧提供了一份公司在川的业务布局:其运行的37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在400立方米以上的29家,7个日处理规模在200立方米以下的全部位于宜宾市,相互之间距离不过20公里,管理成本低,而且主要是乡镇企业的工业污水。接手以后,利润空间能保持在7%以上。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地形、村落分布不密集等因素,我省农村污水处理成本普遍比城市高出15%左右,监管难度大,导致普遍存在“重城市轻农村”。处理农村污水,仍采取财政埋单的方式,最主要的排污者——农民不会直接承担费用,由于计量不到位、价格形成机制缺失,导致农村污水处理无法找到可持续的模式。
遂宁探索
将城乡污水处理厂打捆外包
遂宁市水务局副局长李光发也曾经被类似的问题困扰。遂宁市人均占有水资源不到390立方米,每年排污总量超过一亿立方米,其中四成左右是乡村排污。如果实现全域治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年运行费用至少需要2000万元。不过,遂宁探索出了新路——拟将城乡污水处理厂打捆,予以一定财政补贴,转交给一个企业运营;结合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现供水排污全计量。目前,相关工作已进入尾声。
李光发说,农村污水处理成本高、利润低很难有根本性的逆转。但是,企业经营城区污水处理厂有利可图,“干脆打包,城里头挣钱补贴乡下。”李光发算了一笔账,遂宁有六成以上的污水是城镇排放的,主城区年处理费用为2200万元左右,参与运营的环保企业年利润在220万元以上。乡村污水,如果能够实现计量排污,按照0.3元/立方米收取成本价,能收回成本1200万元;市级财政按处理成本9%予以补贴,折合约180万元;农村集中供水单位将承担水厂设备维修等任务,相当于节省开支480万元。如此,接手的企业每年实际亏损140万元,“拿城里头挣的钱相抵,还能挣个80万,企业还是有积极性的。”李光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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