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部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
- 发布时间:2015-04-17 02:29:58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钟欣)近年来,一些地方对社区服刑人员没有依法交付执行和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问题有所反弹,虚管问题也日益凸显,对我国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于4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于今年4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全国检察机关集中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
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此次专项检察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准确查清当前社区服刑人员的底数以及刑罚执行的基本情况,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严厉打击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依法查办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体制机制,促进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
对于核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将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整改。对于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例如社区服刑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监督不力等,要主动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存在基础数据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整改;对于发现的脱管、漏管和虚管问题,要分析原因,厘清责任主体,依法监督有关机关及时纠正整改;对于发现的刑罚变更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于符合收监执行法定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依法监督收监执行;在开展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以及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工作中,检察机关要注意发现有关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线索,既要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也要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社区服刑人员与在监狱里服刑人员,只是服刑场所不同,其罪犯身份和依法接受教育改造的义务相同。本次专项检察要把广大农村作为重中之重,把农村社区服刑人员的底数搞清楚,为下一步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希望未来的决策能真正向基层倾斜,并对基层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据悉,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在我国经历了2003年开始试点、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和2014年全面推进等四个阶段。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社区矫正写入刑事立法。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
新闻发布会上还通报了4起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又犯罪的典型案例。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