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场化发展养老服务业:8个试点省份的特色
- 发布时间:2015-04-16 09:55:09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当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与此同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等问题也十分突出,加强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一项紧迫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有关要求,2014年,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的通知》,安排资金24亿元,支持湖南、内蒙古、吉林、江西、山东、安徽、湖北、甘肃等8个省份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通过采取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据了解,试点主要发挥中央财政的“杠杆撬动”作用,通过采取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地方政府、银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基金平台,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支持发展居家养老、集中养老、社区综合服务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大众的养老服务产业,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加速、融合发展,探索以市场化、商业化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有效模式。
目前,8个试点省份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明显。试点地区结合试点要求及地方特色,分别确定了不同形式的试点方式,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综合地方试点工作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市场化机制运作。中央财政安排试点引导资金,与地方政府以及银行、企业等其他社会投资者共同投入,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基金(中央及地方政府出资额不超过基金募集总额的20%)。二是支持方向明确、集中。重点支持居家养老、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培养品牌企业,发展有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养老服务与家政、医疗等生活性服务产业融合。其中,居家养老、社区综合服务、大众化集中养老等面向大众的养老服务业产业比例不低于60%。三是强化政策衔接。要求试点地方政府整合中央试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以及中央基建投资等,并与已有的社保、医保等有关政策有序衔接,形成政策合力,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基金运作规范。基金委托专业管理团队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地方政府负责制定基金管理制度,但不参与基金的具体运营。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财政部多次召开试点省份工作座谈会,邀请有关专家讲座,共同交流经验,指导地方做好试点工作。社会各界对以市场化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反响积极,普遍认为,这是政府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重大创新举措,为解决当前我国养老供给不足、运营模式难持续等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宗禾)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