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转创业板尚需制度完善
- 发布时间:2015-04-15 05:32:24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证监会将推动新三板和创业板之间的转板试点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在业内看来,只有在注册制之下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板,未来市场对转板的热情如何有待观察
在近期发布两大市场指数之后,新三板市场的指数行情节节走高。与此同时,新三板与创业板转板的进展情况也受到市场密切关注。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隋强日前表示,新三板将全力配合做好转板试点工作,但转板主动权不在新三板一方,因此很难给出时间表。
转板概念需明晰
早在201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并明确“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对于转板,首先应明确其概念,它指的是存量股份转换交易场所。此前挂牌公司转至中小板、创业板均通过IPO途径,严格来说并不能称为‘转板’。”申万宏源分析师李筱璇表示,在新三板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到沪深交易所上市主要有两个途径,其一是在新三板摘牌,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IPO),发行完成后到交易所上市;其二是转板,即以挂牌存量股份直接向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类似介绍上市。
从已有8家从新三板转移至交易所的公司来看,它们均通过第一种方式,即走IPO途径。但这跟普通企业去交易所上市并没有任何差别,因而谈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转板。
“虽然新三板挂牌公司在满足上市条件后可直接向交易所申请上市,但在核准制下,预计转板通道与IPO通道同在监管层发行节奏控制之下,因此只有在注册制下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板。”李筱璇说。
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的好处自然很多。格上理财研究中心研究员王萌萌认为,一方面,新三板企业成为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能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方便企业进行融资等各项业务;另一方面,由于创业板比新三板的个人投资者门槛低,转板可以增加流动性和交易活跃度。
“新三板的公司业绩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息不对称风险均高于主板和创业板,即使个别公司享受较高的成长性溢价,但整体往往表现为估值折价,转板有助于提升公司估值水平。”王萌萌说。
转板未必成常态
在2014年10月,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将推动在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
今年初,深圳证券交易所也表示,2015年将全面推进创业板改革,丰富创业板层次,推动新三板与创业板转板试点。“这表明新三板与创业板转板事项已提上议程,但在操作层面上,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王萌萌说。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条件包括股票已公开发行、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股权分散度要求,以及公司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类指标要求。相比之下,新三板挂牌条件较低,也没有硬性财务指标要求。
李筱璇认为,目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仅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上市的情况,即IPO上市。对于转板上市,深交所还需要修订其上市规则,增加存量股票申请上市条款。“预计未来新三板企业转板的必要条件可能包括财务要求、股权分散度、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挂牌年限等。”
但即使未来转板的操作细则出台,转板也未必就会成为常态。“当前转板备受关注主要还是在核准制下的巨大套利诱惑,但一方面监管层将严防套利再度叠加,另一方面未来注册制之下套利空间不大,市场对转板的热情可能不会太高。”李筱璇说。
理论上来说,资本市场的不同层次应对应处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公司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新三板的自身定位是服务于创新、创业型中小微企业,各项制度也专为中小公司设计。“对大多数中小微公司,随着新的规则、新的平台和做市商制度运行,新三板的估值定价、流动性和融资功能得以完善,可以完全满足其金融需求,转板也并非必要。”王萌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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