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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彩兴化工领罚18.9万元

  • 发布时间:2015-04-14 12:30:58  来源:宁夏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李锦)近日,银川兄弟彩兴化工因废水超标排放且拒不整改,银川市环保局开出了新《环保法》实施后的宁夏首份按日累计处罚单,共计18.9万元。昨天,记者了解到,该企业在接到环保部门下达的执行催告书后,已足额向国库缴纳了罚款。

  今年1月,经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对兄弟彩兴化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分析,该公司外排废水中的苯胺类、总有机碳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其中苯胺类超标0.3倍、总有机碳超标2.1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银川兄弟彩兴化工公司拒不整改。2月13日,银川市环保局在下达按日计罚决定书后,又对以往该公司符合催缴条件的处罚,按照法律程序下达了强制执行催告通知,要求按期缴纳罚款,逾期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企业在收到催告书后,认识到企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于日前足额缴纳了罚款。

  按日计罚是指排污企业无法按期实现环境监管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银川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实施按日计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必须有违法排污行为;必须受到罚款处罚;环保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该负责人表示,银川市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和频次,利用环保执法利剑,打好环保执法组合拳,坚决查处违法企业各种违法超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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