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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开放 应该不是梦

  • 发布时间:2015-04-10 14:31:04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夏阳  责任编辑:罗伯特

  1979年12月5日,中国批准日本输出银行在北京设立第一家代表处,这是进入中国市场的首家外资金融机构,也是首家外资银行,翻开了中国金融开放的篇章。

  据中国人民银行资料,截至1996年底,共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526家代表处,营业性机构达156家,其中外资银行分行131家,合资银行6家,独资银行5家,财务公司5家,保险公司8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1家。

  1997年3月,外资银行在华开展人民币业务首日,本报记者陈学燕从上海发回现场报道称,业务开展当天即取得了硕果。这对中国金融改革是一个历史性时刻,表明了中国政府继续深化金融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如今,金融业开放离“美梦成真”又近了许多。目前,至少有338家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自外资银行获得允许并在华设立分行以来,2012年中国银行前50强首次出现了4家国际性银行。除经营本币业务外,外资银行还被视为中国本土银行的战略投资者。目前,除农行外的4大商业银行,8家股份制银行和11家城市商业银行均引入外国战略投资者。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底,共有16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54家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各级分支机构近1300家。2012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修改,允许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交强险等法定险种市场。除了寿险领域的外资股比不超50%外,我国保险市场基本对外资开放。

  2013年9月29日,以深化改革,加大开放为试验目的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在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开放中,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设立有限牌照银行。这对于中国银行领域来说,无疑是一次大胆的尝试。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还允许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险机构

  2014年,外资银行在华发展迎新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公布,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适当放宽外资银行准入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条件,为外资银行的设立运营提供更加宽松、自主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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