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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电商经营户超15万家农产品线上销售火爆

  • 发布时间:2015-04-08 05:29:29  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王昕)全省电商经营户已经超过15万家,农产品线上销售火爆,仅售卖洛川苹果的网店就达1200多家。昨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陕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亟须不断完善配套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合理引导。

  交易规模日趋扩大

  1200余家网店卖洛川苹果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0月,全省电商经营户超过15万家,仅淘宝网销售洛川苹果的网店就达1200余家。特色农产品借助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销往全国各地和海外。截至2015年3月,宝鸡市在阿里巴巴上开店铺的有5.8万家,在淘宝网上注册店铺的有580家,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做微电商的数量更多,其中涉及农特产品销售业务的占到六成以上。

  与此同时,交易规模日趋扩大。截至2014年10月,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线上零售规模双双超过2013年全年的1800亿元和335亿元,农产品线上销售暴增。仅去年“双十一”当天,宝鸡电子商务网购交易成交额逾2500万元,同比增加1700万元,其中农特产品销售占到六成以上。

  农民收入增长明显

  网上卖冬枣一年销售920万元

  统计部门调查显示,2014年,陕西农村居民家庭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42部,接入互联网的45部,上网率达到19%;百户拥有计算机20台,13台接入互联网,入网率达到65%;人均上网费用达到17.4元。部分农村居民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和消费已成为常态。

  从卖方看,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彬县水口镇祁家崖村党建群果品合作社在网上销售苹果,每公斤标价13.4元,较传统销售价格每公斤7元高出近1倍,2014年通过电商快递共销售苹果7200公斤,比传统销售收益增加4.6万元;太峪镇新堡子村杨某从2015年元月起在网上销售彬县特产“彬州御面”,每公斤标价15.6元,远高于当地10元的价格,每天通过网上销售获得净收入1000元,销售业务遍及除台湾、香港、澳门以外的所有省份和地区。大荔县27岁的张某携特产冬枣产品进驻淘宝网、天猫商城、微淘等多家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多渠道销售,仅一年就创造了920万元的年产值。

  农村电商竞争力不足

  还须不断整合资源加大扶持

  统计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电商相对分散,主要分布在乡村农产品产地,经营以土特产品为主,缺乏经营规模,缺乏团队运营,导致电商竞争能力弱,生存能力低。因此,资源整合和平台建设十分重要。应完善建立乡、村一级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中心,聚集技术、人力、设施、产品等资源合力,由商务中心统一为农产品代言、销售,降低农村电商经营成本;同时,还应加大资金扶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对接诸如淘宝、京东等大电商平台,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同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共同探索品牌农产品分等分级、“田头市场+电商企业+城市终端配送”的营销模式,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稳步发展。

  此外,统计部门建议应不断完善农村电商法制建设。伴随农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以次充好、乱价现象越来越突出。如猕猴桃网络销售竞争激烈,电商报价纷杂,消费者难辨好劣。必须尽快出台农特产品网络销售规范操作细则,约束商家正规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买卖纠纷发生,维护农村电子商务安全运营,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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