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六券商实施监管措施
- 发布时间:2015-04-04 06:34:15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证监会通报两融检查结果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杨欣)中国证监会昨天通报了2015年第一季度对券商融资类业务的现场检查情况,并对长城证券、华夏证券、国信证券、五矿证券、华西证券、中金公司6家公司进行了相关监管措施。证监会还表示,正在研究制定公募基金投资全国股转系统股票的相关指引,待修改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昨天通报了2015年第一季度对券商融资类业务的现场检查情况。发言人张晓军3日表示,2月2日~2月15日,证监会对46家券商融资类业务进行了为期两周的现场检查。券商融资融券融资类业务总体规范,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部分券商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两融业务、违规为客户融资活动提供便利等行为。
其中,长城证券代销伞形信托产品等行为,采取暂停新开两融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华泰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两融业务、向风险承担能力不足的客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对其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国信证券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两融业务,对其采取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管措施;五矿证券、华西证券、中金公司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两融业务,开展展期业务,对其采取警示的监管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对上述公司进行了相关监管措施。发言人张晓军还表示: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强化适当性管理,加强融资类业务监管,进一步提高现场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促进融资类业务健康发展。
此外,就公募基金发行产品投资新三板的情况,张晓军昨同时表示,证监会支持机构投资者参与新三板投资,鼓励公募基金将投资范围扩大到新三板股票,目前正研究制定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的业务指引,修改完善后将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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