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完善农产品溯源制度
- 发布时间:2015-04-03 03:32:00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谭铁安
2015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明确要求,要建立农产品溯源制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然而,在该项制度建设中,由于生产方式、技术能力、系统管理等方面的制约,目前依然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社会层面认识不足。人们在农产品的消费过程中,更多关注的是市场本身的信誉度。这种认识,实际上是对产品源头的忽视。二是总体上看投入不足。无论是溯源系统还是农产品生产的流通、监管和生产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还嫌不足。三是监管环节推动乏力,存在监管多头、体系建设不完备,追责机制缺乏力度等问题,致使农产品溯源制度建设推动乏力。四是农产品生产者对源头建设热情缺乏。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建立农产品溯源制度,还需从以下方面着力。
1.加强农产品溯源制度建设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意义的宣传。农产品溯源制度,是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而建立的一种监管制度,让消费者对整个农产品生产、流通都有全面了解,能够形成全民监管,也能够促进农产品生产者和流通环节采取必要措施,自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溯源制度建设,需要农产品生产者改革生产经营模式,积极打造农产品品牌,发挥品牌优势,促进农产品生产;农产品溯源制度建设,是农产品流通环节应做的功课,通过农产品溯源制度建设,倒逼流通环节改善服务和经营,促进市场发育。
2.加大对农产品溯源系统、农产品生产源头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产品溯源制度需要综合信息平台为载体,要加大平台建设,使系统资源覆盖到各种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加强农产品生产源头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优质高效的农产品生产要求,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加快培育优势农产品和品牌农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3.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强化监管,确保各类产品信息的准确性。要厘清部门责任,强化部门监管,将各项监管责任落实到源头,到流通环节,到农产品生产的投入品,使农产品产供销所有环节都纳入监管;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指导和引导,及时更新产品信息,准确发布信息,推进产销对接。
4.加快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建设。简化农产品质量认证许可程序,培育更多更好的优质农产品,丰富农产品市场;加快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场地建设,使农产品生产符合溯源系统要求;加强优势农产品品种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广农产品生产新技术,培育品质好,产量高的优势农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和食品,实现农产品生产提质增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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