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让德国之翼“折翼”?
- 发布时间:2015-04-03 01:29:58 来源:科技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这一次,抑郁症和空难绑在了一起。
3月24日,德国之翼航空公司一架航班坠毁,机上人员全部遇难。对事故的调查显示,飞机坠毁前由副驾驶安德烈亚斯·卢比茨一人操控,其涉嫌故意降低飞机高度导致飞机撞山解体。
近日,汉莎航空承认,在卢比茨结束飞行培训前,公司就已经知晓其患有抑郁症。但之后卢比茨病情减轻,恢复训练。完成训练后,他顺利通过了一系列心理评估和测试,正式成为一名飞行员。
不过,卢比茨似乎一直深受抑郁症困扰。事故调查人员在其家中发现治疗心理疾病的药物,以及医生建议其在事故发生当日休假的纸条。
卢比茨成了一些媒体口中的“杀手”。德国之翼的悲剧,能被简单归罪于抑郁症吗?这一切,是否能够避免?
不可忽视的航空心理问题
在重度抑郁症患者脑海里,死亡是经常出现的念头 。但抑郁症不是一种倾向伤害他人的精神疾病,更多时候,患者会自己沉浸在一种持续的内疚、自责和绝望当中。他们的世界并无太多色彩,整个人陷入失眠或者嗜睡,精神不振,反应迟缓。
英国布里斯托尔大学医学博士、IMS咨询部医药领域咨询师钱晓晓告诉科技日报记者,重度抑郁症会使患者情绪极度低落、伤感;不仅如此,由于大脑相关系统在抑郁症阶段发生变化,患者往往注意力无法集中;即便脑海中有想要做某事的念头,由于大脑器质性的病变,患者也无法顺利将想法付诸行动。“另外,很多抗抑郁药的标示里都会注明服药期间不可以从事高危工作,如驾车或高空作业等。”
其实,机组人员出现心理问题并非个例。专家指出,随着航空器可靠性的增加,因设备故障引起的飞行事故征候已显著下降,而飞行员人为失误所导致的飞行事故或征候却在增加,这其中,飞行人员心理因素造成的飞行事故占到了较大比例。
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2012年1月的一篇文章,在欧美各国空军飞行员停飞原因统计中,因心理学问题停飞的飞行员占总停飞人数的第2位。我国一项统计表明,民航1994年到2000年的医学停飞中,神经精神科因素同样排在第2位。
有抑郁病史不应“一刀切”
抑郁症患者确实不能驾驶飞机。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经过治疗情况好转后依然不能上天。2010年左右,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以下简称FAA)解除了包括百忧解在内的4种抗抑郁药的禁令。患有轻微抑郁症的飞行员可以寻求采用4种抗抑郁药物中的任何一种进行治疗,而且能够继续上天飞行。
不过,如果飞行员隐瞒服药的情况,那么FAA会给他们6个月的坦白期,飞行员将被停飞。待他们能够出具成功治疗的记录重获飞行资格后,FAA的健康专家还“将密切监测那些存在问题的飞行员”。
钱晓晓在美国航空管理部门的网站上看到,航空部门必须定期对飞行员进行精神/心理评估;评估时,专家必须对飞行员之前所有的记录进行彻底分析。“航空公司对抑郁症问题并没有‘一刀切’,而是会根据患病程度、治疗阶段做出不同规定。”钱晓晓认为,如果因为一个人有抑郁症病史而对其“禁飞”,实际上是对抑郁症的一种“妖魔化”。
不过钱晓晓也强调,对于有抑郁症病史的飞行员,航空公司应该掌握相关情况,并对其跟踪检查。在她看来,相比指责卢比茨或者抑郁症,更应指责的是航空公司在明知卢比茨有抑郁症病史的情况下,对其后续相关就诊情况并不了解。
医生或应对航空公司披露病情
不过卢比茨的医生了解他的状况。医生给他开出了休假的建议,只是这些纸条被卢比茨撕碎。他隐瞒了病情,操纵着飞机撞上了阿尔卑斯山。
如果卢比茨的主治医生将这一情况告知航空公司或相关主管部门,结果会否不同?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人文研究院医学法学副教授刘瑞爽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医生对患者确实有保密义务,但也有例外情况。1976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塔利索胡(Tarasoff)案为类似的伦理困境确立了一个判例。
当年,塔里索胡的丈夫向其心理医生透露,他想杀死自己的妻子。心理医生没有将此事告知塔里索胡或她的亲友。后来塔利索胡遭到丈夫杀害,其父母将心理医生告上了法庭。加利福尼亚最高法院认为,当病人对公共安全或对不特定他人的生命权益构成伤害时,保密义务可以终止。医生有警示义务,需对此事负责。
“此案也是类似的情况。飞行员患有抑郁症,不适合在此时执飞;如果他带病工作,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危害,从道理上来讲医生应该披露病人病情。”根据密尔原则,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涉及到公众利益,这种行为可以进行干涉。当飞行员的患病可能影响到全飞机所有人安危时,他的病情不再处于“隐私”的保护伞之下。
刘瑞爽表示,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对抑郁症等心理疾病病情的披露做出强制性规定。记者查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四条第三款提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可一句“依法履行职责需要”的范围界定还是不够明晰。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李凌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法律并未规定,医生发现患者有危害他人或者伤害自己风险时,需要告知公安部门或者第三方。“这种告知已经超越了医生的职责范围。”
(科技日报北京4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