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需达增幅13.4% 今起开涨
- 发布时间:2015-04-01 15:0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今天,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开涨。上午,全国总工会还发布了“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的通报”:十二五期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基本达标,2015年需达到增幅13.4%,额度1769元。
通报显示,2014年,全国有北京、天津、上海等18个省(区、市)和深圳市调整了最低工作标准。平均增长幅度为14%,增幅低于2013年平均17%的幅度。2010年至2014年北京人均增幅12.9%,基本达到年均13%的目标。北京2015年需要达到额度1769元。截至目前,最低工资是1720元,2015年需达到增幅13.4%。
同时,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3个省(区、市)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黑龙江、西藏2013年也未调整,不符合《最低工资规定》中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
今年,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天津、湖南、广东、海南、西藏等6个省(区、市)以及深圳市相继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普遍在10%左右。从调整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较去年有所降低。其中,北京、天津和深圳在2014年已调整的基础上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北京、上海在计算最低工资标准时未按有关规定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因素,这两个直辖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净收入”。相对于其他地区,其最低实际水平比较高。
今年将加强工会工资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本地区职工工资水平、生活费用等数据指标采集系统,推动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合理调整,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
另外,今年,全总拟联合教育部开展“劳模进校园”活动。在劳模进职校的基础上,将活动范围拓展至大中小学校。“要让劳模成为中小学生追星对象”,全总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