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婚纱照“被加价” 消费者获赔120元
- 发布时间:2015-04-01 09:29:22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通讯员 姚洁 钟雅祯 记者 陈泥)预订的明明是标价5380元的婚纱摄影套餐,实际拍摄前,商家却突然要求补交120元“差价”,否则就不提供拍摄服务。张先生觉得商家的做法霸道又无理,愤而向工商部门投诉。
张先生说,前不久,他和未婚妻在中山路某婚纱摄影店预订了一个标价5380元的婚纱摄影套餐。准备拍摄的当天,店员却突然告之,套餐的价格有误,他们还需再补交120元差价,才能予以安排拍摄。已经换好衣服的一对新人骑虎难下,只好多付了120元,这才顺利将婚纱照拍完。
拍摄完成后,张先生越想越不满,“商家显然是先忽悠我签约,然后再加价。”接到投诉后,中华工商所人员介入进行了调查。婚纱摄影店店长解释说,120元并非“加价”,主要是赠品的价格差,因为张先生预订的5380元套餐赠品已送完,只剩了5500元套餐的赠品,所以需要加收120元。工商人员指出,商家未计算好套餐赠品的销售数量,属于自身过失,既然答应消费者并已签订合同,就应履行合同义务,不能将自身失误造成的损失转嫁给消费者。
经调解,商家同意将120元退还给张先生,并额外赔偿了120元。张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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