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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保险公司为你“以房养老”

  • 发布时间:2015-04-01 03:34:18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长沙晚报讯(记者 肖娟)近日,保监会正式批复了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这意味着,国内首个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终于揭开面纱。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房来宝产品,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但承担房价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而不留给子女,老人普遍会有顾虑,因此“以房养老”主要面向无子女家庭、失独家庭。

  长沙尚不在首批试点城市内

  什么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项业务的简称,就是保险版“以房养老”。去年6月,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宣布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选择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作为试点,面向对象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记者联系到幸福人寿湖南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保监会下发批复文件后,总公司已通过邮件方式向公司内部下发通知,但具体如何推进,还没有细致内容,加上长沙并不在四个试点城市内,因此,目前还没有更新的消息发布。

  “以房养老”或水土不服

  尽管符合规定的老年人均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投保,但“以房养老”试点近一年,各保险公司都在观望,市场上没有真正成交订单,“以房养老”遭遇少人问津的尴尬。

  有业内人士表示,“以房养老”在中国遭遇水土不服,首先是观念问题。房子历来作为家庭财产传续,如果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子女就继承不了,所以阻力很大;加上类似土地产权70年期限等问题,只有把这些“瓶颈”打通了,未来这一养老产品才有发展空间。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也将面临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现金流风险等业务风险,同时也将受到房地产政策、税收政策的影响。这也是试点政策近一年,迟迟不见具体保险产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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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版“以房养老”有何特点

  几年前,有银行曾试水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类似于将现有的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也被称为“倒按揭”。那么,保险版“以房养老”与银行版有何不同呢?

  去年,保监会发布试点指导意见时,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和银行推出的反向抵押业务相比,保险版“以房养老”的最大特点在于将反向抵押业务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一方面,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无忧。另一方面,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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