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海洋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初稿)》意见的函
- 发布时间:2015-03-31 10:31:17 来源:国家海洋局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所属各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为了促进海洋事业发展,支撑海洋强国建设,加大海洋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力度,我司组织起草了《海洋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初稿)》(以下简称《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包括已经发布的31项海洋强制性标准(占海洋标准总数的10%),研究提出75项新项目(见附件1,可从国家海洋局网址www.soa.gov.cn下载)。现征求你们的意见和建议,并请你们依据承担的职责和重点研究的领域(见附件2),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范围,组织有关专家研究提出新的项目,于5月8日前反馈我司(意见的电子材料发至:jsjdc@soa.gov.cn)。
联系人:郭小勇,王丽华
电话:010-68048853
传真:010-68047664。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