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三证合一”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 发布时间:2015-03-30 06:15:42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张允强报道:去年12月起,辽宁省启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目前,这一措施正在辽沈大地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据辽宁省工商局副局长郑红一介绍,“三证合一”制度具体实施主要有几方面改革:一是实行一表申请,企业只需在工商登记申请表的基础上,填报一张“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即可;二是实行档案共享,申请人向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重复提交的申请材料,提交一份即可;三是实行审查结果互认,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共同审查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事项,工商部门审查后,质监、国税、地税部门不再重复审查;四是由工商部门“一窗受理”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和税务登记申请,登记信息经多部门核准后,再由工商登记窗口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五是实行信息共享,工商部门在核准登记时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信息同步共享给国税、地税部门;六是对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不再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制度。
铁西区工商局局长张波说:“过去企业办理‘三证’,需要跑一个行政审批大厅或两个行政审批大厅的三到四个业务窗口。改革后,企业只需到一个行政审批大厅的一个业务窗口即可,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这一登记制度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收费制度、年检制度、4年有效期限制度,不再要求公司向税务部门提交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进一步降低了企业成本。”
据介绍,试点期间,适用“三证合一”登记办理企业登记1975户,其中设立登记业务量892次,核准登记平均用时7天;变更登记业务量1126次,核准登记平均用时6天。辽宁省工商局企业注册指导处处长李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仅取消新设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一项,以2014年辽宁新设立的10.3万户企业计算,就为1500余万元,加之后续的变更、年检、换证费用,以及验资评估费用,数额会更大。”
辽宁省社科院研究员冯贵盛认为,“三证合一”制度将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同时这一制度还将进一步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辽宁省常务副省长周忠轩表示,实现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必须在各领域、各方面协同推进。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审批方式、提高政府治理能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推进登记制度便利化、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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