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官员:广东协议为服贸自由化树楷模
- 发布时间:2015-03-29 21:30:48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新华社电商务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广东省政府3月23日在香港合办“2015CEPA服务贸易自由化相关政策宣讲会”,向香港工商界介绍《广东协议》的服务贸易开放措施,以及内地的相关落实安排。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樑在致辞时表示,《广东协议》于3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香港与内地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率先在广东省落实。
《广东协议》指去年12月内地与香港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苏锦樑称,该协议开放的深度和阔度都超越以往的CEPA(即《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措施。在此协议下,内地在广东对香港服务业开放的服务贸易分部门达到153个,占全部服务贸易分部门的95.6%。
苏锦樑表示,《广东协议》是在CEPA框架下签署的一份最新协议,也是CEPA发展的一个大突破。《广东协议》采用负面清单表述开放措施。除了负面清单列明的不符或不适用措施,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享受国民待遇。也就是说,香港服务提供者的待遇跟内资相同。在广东设立的港资服务企业,除负面清单另有规定以外,服务物件和营运地域跟内资企业看齐,原则上不局限于广东。
此外,《广东协议》还采用正面清单表述跨境服务,也就是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的服务模式,以及电信及文化服务领域的27项新增开放措施。
苏锦樑说,《广东协议》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提高投资便利化的水平。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大部分服务分部门,在内地建立企业时按内资同等权限和程序办理,并将设立公司和合同章程的核准改为备案管理。“我们相信业界会非常欢迎这些深化改革的措施。”
除了各个服务领域的开放措施以外,《广东协议》中还引入“最惠待遇”条款,表明内地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优惠待遇,如果有优于CEPA的,也会延伸至香港,保证香港继续享受内地最优惠的开放措施。
苏锦樑强调,《广东协议》让香港与内地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率先在广东省落实。《广东协议》的模式及内容,也为2015年年底在内地全境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树立楷模。特区政府会继续跟商务部紧密合作,为下一步的开放作好准备。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香港特区政府共批出近12.3万份CEPA原产地证书,涉及香港货品出口内地总值超过680亿港元,共享受关税优惠约47亿元人民币。(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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