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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和贿款捐庙,勾画“能吏”另一面

  • 发布时间:2015-03-28 02:30:32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第三只眼

  公然受贿却还自辩“不是贪污”,无疑为仇和法外用权添了个注脚。而一边求神拜佛一边受贿,也显露了仇和们在滥权外的另一面——心虚。

  3月15日,“铁腕书记”、原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落马。而昨日新京报通过对他执政过的宿迁、昆明两地的探访,对其官声做了呈现:除了人们已熟知的罔顾法律程序搞“满城拆”外,仇和还涉嫌在昆明大拆大建中“左膀右臂”搞利益输送。更有意思的是,昆明当地官员披露了一个细节——仇和曾带着政府官员和开发商到泰国考察,在一个庙里,仇和准备拜佛时,开发商们送上了大把美元,仇和接过后对随行人员说,“我这不是贪污,我这是为昆明人民祈福”,就用这些美元“捐了功德”。

  这细节生动地刻画这个“能吏”的倨傲。一者,作为干部,却公然带着一众下属拜佛问神,本就有违无神论信仰。二者,仇和要拜佛,开发商就当着随员的面,捧出大把美元,仇和连基本的避讳都没有就接了过来,在下属面前尚且如此肆无忌惮地拿钱,那私下他和开发商的利益交换呢?

  官员拿商人钱去捐庙做功德,也不是仇和首创。之前落马的原深圳市政协副主席黄志光,就于2008年收受商人李亚鹤100万元以自己儿子名义捐给寺庙,还让儿子上了功德墙。一审时这笔钱没被法院认定为贿款,之后检察院提出抗诉;终审时,它终被认定为贿款。贿款捐庙和拿贿款中饱私囊,都是为满足贪欲,法律上没有本质区别。

  公然受贿却还自辩“不是贪污”,无疑为仇和法外用权添了个注脚。有这么个吊诡的现象:像仇和这样的官员,可罔顾法律,无视预算、规划、文物保护及拆迁户利益,甚至公然叫嚣“政府没有明令禁止都可以干”,但他们自己也未尝不明白,这种不受约束的“改革突破”是以违法甚至腐败为代价的。所以,他们往往是色厉内荏,在“雷厉风行”同时也常会乞灵于神佛法器来禳解消灾。一边求神拜佛,一边“功德钱”还得行贿者出,这看似矛盾的做法,显露了他们在滥权外的另一面——心虚。

  《六祖坛经》里说:迷人修福不修道,只言修福便是道;布施供养福无边,心中三恶元来造。事实上,一些官员妄想用贿款来“做功德”,给自己赎罪,也错打了主意,贿款布施不啻饮鸩止渴,它亦是谤佛辱法。

  贿款捐庙,只是仇和繁复人格中的一个观察切口,但这种细节,正是仇和们的法外滥权惯性的现实投射。贿款不能算功德,违法也不能算政绩,但愿“能吏”仇和的结局,能成为某些悖法治而行者的前车之鉴。

  □季鸿褚(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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