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放开公募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
- 发布时间:2015-03-27 20:36:2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3月27日电(记者赵晓辉 陶俊洁)中国证监会27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指引》,允许公募集近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明确,基金管理人可以募集新基金,通过沪港通机制投资香港市场股票,不需具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指引施行前已获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应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情况,采取不同的程序参与沪港通。
据介绍,在指引施行前已获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参与沪港通,如果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可以投资香港股票的,可以通过原有方式或者沪港通方式投资香港股票;如果基金合同没有约定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履行相关程序;对于指引施行后注册的基金,则要在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约定相关股票的投资比例和策略,并充分揭示风险。
新闻发言人强调,针对沪港通交易,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当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管理系统,做好人员、制度、业务流程、技术系统等方面准备工作,切实防范有关风险。
发言人说,证监会将强化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的监管,通过非现场监控与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关注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开展业务。同时,证监会还将及时总结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的相关经验,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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