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
- 发布时间:2015-03-27 04:32:10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新华社广州3月26日电(记者赖雨晨)广东省民政厅日前发布该省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基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该标准根据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能力将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4类地区。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未达标月份将予以补发。
根据标准,广州市、深圳市为一类地区;珠海市、佛山市(含顺德区)、东莞市、中山市为二类地区。这两类地区城镇与农村的低保标准持平,分别为一类地区每人每月650元和二类地区每人每月550元。三类地区包括惠州市、江门市(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市(不含所辖县),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20元,农村386元。其余市县为四类地区,城镇低保最低标准每人每月410元,农村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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