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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租房落户淄博或不限房屋类型

  • 发布时间:2015-03-25 16:23:00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刘光斌 孙巍  责任编辑:罗伯特

  24日,记者从淄博市暨张店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周活动中了解到,今年淄博市将争取全面放开租赁房屋落户,经房屋所有人和租赁方协商同意,租赁方符合淄博市户口迁移条件,且该房屋无其他户主存在,允许租赁方户籍迁入该房屋所在地。这意味着,租赁房屋落户或将不再限制房屋类型。

  根据去年正式实施的《关于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见》,淄博从当年10月1日起,开始推进拥有“合法租赁房”者落户城镇的规定,并率先实现了租用房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直管房、政府公租房的政策。

  据了解,淄博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和组群式城市,地处鲁中地区交通枢纽,工业化、城镇化水平高,人员流动性强,从业选择多。近年来,淄博市的流动人口数量呈持续上升趋势。目前,淄博共有流动口304331人,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7.1%。

  对于流动人口,淄博开始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流动人口,在充分考虑本市实际公共承载能力前提下,优先解决长期在淄居住、工作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问题,落实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使持证人员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据统计,自《意见》实施以来,全市共办理居住证42212个。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规划部署,淄博市将在3月24日至27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宣传周活动,采取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孙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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