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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流动人口总量达2.45亿 向特大城市聚集加强

  • 发布时间:2014-11-18 13:4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吴佳佳  责任编辑:孙业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今日举行发布会,介绍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的有关内容。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指出,现在全国流动人口的总量是2.45亿,超过总人口的1/6,流动人口的总的流向趋势没有改变,特别是特大城市人口聚集态势还在加强,如北京、上海吸纳跨省流动人口的趋势进一步增强。

  王谦介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全国40个城市启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的一年试点工作时指出,总的来说,这项试点工作带动了全国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全国和试点城市关于流动人口在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产前建档、产后访视、健康检查、儿保手册建册方面的指标都比上一年有所提高。

  王谦说,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在这些文件里面对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都提出了新要求。根据这些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农民工办、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这个文件中提出,要按照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总体要求,以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完善覆盖流动人口、方便可及的卫生计生服务网络体系,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的总体目标。

  王谦表示,具体重点推动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各级综治、民政、财政、农民工工作、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落实部门职责,实现服务资源共享,合理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二是推动各地切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和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将流动人口作为服务对象,纳入到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中,为流动人口提供内容更为全面、质量不断提升、效果更加明显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三是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卫生计生机制,逐步规范各项服务管理工作的流程。四是推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地区、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变动和获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情况。五是要推动各地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力量,创新服务模式,形成高效配置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资源的服务体系和供给体系。

  王谦同时介绍了《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的三点特色内容,一是现在全国流动人口的总量是2.45亿,超过总人口的1/6,流动人口的总的流向趋势并没有改变,特别是特大城市人口聚集态势还在加强。比如北京、上海吸纳跨省流动人口的趋势进一步增强。二是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进一步上升,随迁子女比例在增加。流动人口6-15岁子女随同父母流动的比例,在2013年达到了62.5%,比2011年上升了5.2个百分点。三是流动人口的婚育年龄在推迟,流动育龄妇女在流入地怀孕和生育的比例在提高。比如我们调查到的,2012年流动人口中怀孕妇女孕期一直在流入地生活的比例达到57.6%,在流入地生育的比例是59.2%,这个比例比2011年分别上升了5.9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意味着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卫生计生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增强,这也就要求流入地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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