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省试点借鉴复制温州经验债务危机元气大伤规范民间借贷温州人从不认可到接受央行要求推广15省份试点借鉴温州经验
- 发布时间:2015-03-23 14:32:48 来源:拉萨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受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调控影响,温州爆发了一场民间债务危机,当时涉及债务总额达上千亿元。温州金融业及区域经济也从此元气大伤。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批准温州设立全国首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确定的金改任务共12项,其中“推进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被确定为温州金改的首要任务。对症下药”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随即颁布实施。
这部法规首次对民间借贷作出登记规定:单笔借款金额300万元以上、或累计借款总额1000万元以上、或向30人以上特定对象借款的,借款人要到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备案,即申报登记,记录在案。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认为,有了登记备案,借贷行为由此被“逼”进政府监管的“笼子”,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同时,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规定在裁定民间借贷官司时,法院将优先采纳有登记备案的借贷证据等。
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高兴兵介绍,2014全市法院民间借贷收案15009件,涉及标的165.5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81和7.28 。其中,备案登记借贷的纠纷立案则更少。
一个保护借贷人的“良方”,温州人起初并不“领情”。温州市企业家协会一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当初的心态。他说,“备案制”对规范民间借贷有好处,也是方向,但也有许多规定很难接受也很担心。比如,按照条例,要登记借贷的金额,是否隐私泄露,会不会对借出人的人生和财产安全产生威胁,借入人担心“缺钱”被人知晓会没“脸面”;再有,双方借贷信息、财产“底数”被公开后会不会受到政府的监控,日后会不会对自己不利;还有出借人担心利息收入涉及所得税等。
温州市一家生产阀门的企业主李某因几笔大单急需大笔资金,与出借人葛某谈成1000万元借贷,双方进行了登记备案。李某说:“如果不备案我不敢借,怕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出借方葛某也表示,与过去私下“一对一”的借贷相比,有了备案这道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就降低了借贷风险。
记者了解到,温州人对备案登记制是有一个逐步认识过程的,政府在这个过程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做了大量的宣传引导工作。徐智潜介绍,去年登记备案额大约占全市民间借贷规模的七分之一多,预计今年备案量有望接近150亿元,占全部民间借贷的20以上。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总结温州试点经验时说,备案额的不断增加,说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钱袋子了,并要求推广温州民间借贷备案管理的试点经验。据悉,根据“温州试验”,央行也正在探索研究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
“温州试验”的“外溢效应”开始显现。从各地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运作情况看各有特点,但与温州“强制备案”不同的是,大多采用的是以政府正向鼓励、配套措施支持备案为主。服务中心更主要的是充当资金撮合“红娘”,借贷双方撮合成功,服务中心就会将这笔贷款信息登记备案。
为更加符合当地市场需求,贵阳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还进行了规范提升。贵阳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根据掌握的贵阳民间资金流向、流量和民间融资利息信息,为需要借款的个人或企业通过登记平台搜索出可以配对的出借人所在区域、金额、利息、期限及要求担保方式,配对成功,中心只收取少量手续费。这一做法,使贵阳民间借贷利率平均从3.6分左右下降到2.2分左右。
根据央行研究局的统计,目前广东、山东、湖南、四川、贵州等15个省份,共设立77家负责备案登记的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开展试点工作,借鉴温州的运作模式和经验。
新华社温州3月22日专电(记者张和平阳建)针对多地出现的民间债务问题,全国第一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金改区颁布实施了我国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这部《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的核心之一,就是大额民间借贷要强制备案登记。
据温州市金融部门报告,备案制实施一年来,全市共完成民间借贷登记备案7035笔,金额近100亿元。专家认为,备案金额虽与温州巨额的民间资本存量相比,数额小但意义大。据央行研究局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份在借鉴、复制温州经验。
2012年3月28日,浙江省首家的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开业,率先开启了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新路。(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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