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食品有异物 商家退赔732元
- 发布时间:2015-03-21 09:34:02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通讯员 吕朝明 记者 陈泥)在妇幼用品店买回的罐装米粉,开封后出现异物,宝宝食用后出现轻微腹泻,叶女士与商家交涉要求赔偿,但遭到拒绝。
叶女士前不久在集美某妇幼用品店购买了4罐某品牌米粉,总价488.3元。回到家后,她打开其中一罐米粉,为宝宝喂食。谁知孩子食用后,出现轻微腹泻的症状。叶女士随后仔细检查已开封的米粉,发现罐内有一块黑色的异物。叶女士向商家反映,要求给予解释并进行赔偿遭拒。
叶女士诉至工商部门。经工商人员的耐心调解,商家最终同意做出让步,补偿叶女士500元,并退还米粉货款2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