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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市可办理外省人员赴台个人游

  • 发布时间:2015-03-18 21:29:43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柳涛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近日,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通知,暂住人员可就近申请赴台湾本岛及金马澎个人旅游。

  福建及外省居民(国家工作人员除外)符合以下规定条件之一,并提交相应证明的,可在福州、厦门、平潭三地就近办理除赴台定居以外的所有赴台业务,包含可办理赴台湾本岛个人旅游及金马澎个人旅游:福州、厦门、平潭居民的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提交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亲属关系证明;在福州、厦门、平潭就业人员提交连续一年以上缴交社保证明;就业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提交连续暂住6个月以上的证明;在福州、厦门、平潭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就学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提交连续暂住6个月以上的证明;60周岁以上人员,提交连续暂住6个月以上的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首次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未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但已连续暂住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换、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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