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消费遇“霸王条款”欢迎来投诉
- 发布时间:2015-03-18 03:35:45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为进一步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的消费市场交易秩序,省工商局、省消保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用水、电、气合同“霸王条款”。
广大消费者遇到或发现供用水、电、气合同格式条款含有免除经营者法定责任的内容,含有违法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内容,含有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内容,可以向所在地的消保委反映有关情况(包括相关资料、合同格式条款原件或复印件),同时,欢迎提供有关解决方法和修改建议。
本次征集活动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15日止。征集结束后,省工商局和省消保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到的供用水、电、气合同的“霸王条款”进行归类分析和审查,并作为下一阶段全省供用水、电、气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工作的重要线索,督促有问题的经营者限期整改,逐步依法加以治理。
浙江省消保委投诉电话:0571-88000315,邮箱:zj315@vip.163.com;杭州市消保委投诉电话:0571-86974315,邮箱:zhli315@vip.sina.com
本报记者 马焱 本报通讯员 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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