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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方式的重大创新

  • 发布时间:2015-03-13 22:29:56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财政部、工信部、保监会日前在京联合召开首台(套)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从今年起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作出动员部署。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在会上指出,以财政补贴引导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是财政支持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推进装备制造业实现创新驱动的重要举措。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出席会议,并对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刘昆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快速发展,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标志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技术装备自动化程度低,直接影响了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和升级。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考虑我国保险市场还不发达的现状,财政部、工信部、保监会研究形成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这一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由工信部制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保险公司为目录内装备定制综合险,装备制造企业投保,中央财政适当补贴投保企业保费。试点期间,主要对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进行保险补偿。对制造《目录》内装备且投保定制综合险的企业,中央财政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和年度保费的80%予以补贴。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

  刘昆指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力求实现多方共赢。一是有效推动我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的核心是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以市场化方式分担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二是搭建制造企业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平台。利用好这一市场,不仅装备制造企业、用户受益,保险公司也会从中开辟新的业务空间。三是探索完善公共财政市场化支持方式。一方面,通过适当财政资金补贴,引导制造企业投保和保险公司承保,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用户风险;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实现财政资金扶持效应的放大。四是利用保险功能建立重大技术装备风险防控机制。将装备市场与保险功能有效对接,符合保险作为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稳定器”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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