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公布2014年十大理赔案例
- 发布时间:2015-03-12 10:32:01 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公布了2014年十大理赔案例,涵盖了地震、航班失联、疾病、车祸等多种人身伤害风险类型,赔付总金额超过了3247万元。
资料显示,2014年中国人寿理赔案件数量达800余万件,是国内赔付案件数量最多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温馨的服务态度、优质的服务品质、高速的理赔效率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案例一:
鲁甸地震伤亡重,六个第一赢认同
2014年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镇发生6.5级地震,继而发生大小余震715多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获悉灾情后,中国人寿总部领导高度重视,反应迅速,指示要求云南省各级公司快速做好理赔工作,积极向灾区群众做好宣传,充分发挥出保险保障作用。云南省分公司启动灾害理赔应急预案,全面动员,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量、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投入了这场抗震救灾、快速理赔的战役战斗中。
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果,创造抗震救灾中保险行业的“六个第一”。鲁甸地震客户家属纷纷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给予客户的诚挚、贴心、便捷的专业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中国人寿快速、贴心的理赔服务得到了社会大众的认同,竖立了良好的理赔服务品牌形象。
案例二:
航班失联家属急,贴心服务一对一
2014年3月8日,马航MH370航班发生失联事件。中国人寿获悉后第一时间启动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总分联动、省际协同的工作机制,与民航主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并在北京丽都饭店设立国寿服务站。
国寿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很平凡,他们没有能力改变世界,也无法让风险不再发生,然而作为保险从业人员,他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他们在失联客户家属内心最彷徨与无助的时候,让人们胸存温暖,心怀希望!保险是幸福时的锦上添花,更是危难时的雪中送炭!
案例三:
车祸无情人有情,国寿理赔500万
被保险人宋先生,2013年12月14日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当场死亡。
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首先对客户的参保信息进行核对,该客户先后于2012年8月16日、2013年6月13日投保《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鑫丰两全保险(分红型)》,累计保险金额高达505.51万元。
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给客户的家属带来了无法言语的伤痛,考虑到该案件预计给付金额高,为切实做好理赔服务工作,中国人寿主动服务,安排专人协助客户家属准备理赔所需资料,并及时向上级公司汇报案件情况,经总、省、市三级公司理赔人员的共同努力,被保险人家属递交资料7天后,就获赔身故保险金共计505.51万元。
高效、主动的理赔服务为痛失亲人的家庭带去一丝温暖。
案例四:
疾病无奈人悲伤,保险理赔来帮忙
被保险人赵先生于2010年10月在我公司投保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合计100万元, 2013年9月又投保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累计年交保费5.66万元。
2014年8月,受益人提出理赔申请。中国人寿快速响应,积极协助收集申请资料,在极短时间内给付495.8万元保险金。疾病无情人有情,通过优质的理赔服务,让不幸的家庭感受到爱心和关怀。
案例五:
意外事故难预料,理赔彰显正能量
被保险人章先生,自2000年起陆续在我公司投保险康宁定期险、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型),其中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52.95万元。2014年1月8日被保险人不幸因车祸身故。
接到报案后,中国人寿迅速成立专案小组,本着“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宗旨,及时全面地完成核实工作,认定案件事实清楚,排除责任免除情形后,在最短时间内给付482.05万元身故保险金,让被保险人家属在遭受丧失亲人的巨大悲痛中感受到保险的真心关怀。
案例六:
高效理赔重承诺,中国人寿值托付
被保险人黄先生在我公司为自己投保多份保险合同,自2000年至2009年分别投保康宁终身保险、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共计投保九份保险。
黄先生于2011年9月确诊肝癌,我公司已按照条款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6万元。2014年3月27日黄先生因肝癌医治无效在医院身故。受益人到我公司申请身故保险金,我公司快速完成核实事故、上报审批等理赔流程,2014年4月23日给付客户身故保险金371.38万元。
案例七:
意外难防从天降,国寿理赔来保障
被保险人魏先生,家境殷实。自2003年7月起,被保险人先后在我公司投保“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等多份保险, 为自己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天有不测风云,2014年6月,被保险人在出差时不幸因车祸身故。
在获知被保险人出险之后,我公司理赔人员立即与被保险人家属进行沟通,前往客户家中慰问,主动提供理赔服务,协助准备理赔材料,简化办理手续,快速处理,第一时间给付362万元保险金。
案例八:
优质服务献客户 赢得肯定与感动
被保险人王先生2014年2月6日投保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同年8月,被保险人因肺癌在北京身故。
中国人寿客户服务人员得知此事后,主动上门服务,指导被保险人家属填写理赔申请书并协助搜集理赔资料,加快处理效率,在短时间内给付身故保险金352.2万元。
案例九:
快速给付保险金,专人服务我提供
被保险人陈女士,某单位会计师,自2012年起投保“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2012年12月检查出宫颈癌,虽经治疗,但仍不幸于2014年9月身故。
中国人寿得知这一情况后,秉承“及时、主动、准确、合理”的理赔服务理念,主动慰问家属,专人全程跟进,提供贴心理赔服务。公司服务人员主动前往相关医院调取病历资料,及时完成赔案的全部流程,给付身故保险金340.2万元。
案例十:
雪中送炭200万,康宁终身护人生
肖先生,于2005年6月在中国人寿为自己投保了“国寿康宁终身保险”,风险保额300万元,年交保险费12.7万元,交费期20年,并于2010年再投保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额1万元,年交保费570元。2014年1月,肖先生因病到华西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并进行冠脉造影术和支架植入术。
出院后,肖先生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咨询。我公司立即启动理赔绿色通道,迅速介入核实案情,细致告知并主动配合肖先生准备理赔申请资料,引导其及时进入相应理赔程序。公司给付肖先生重大疾病保险金200万元,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1万元,共计201万元。同时豁免肖先生缴纳“康宁终身保险”此后11期保费共计139.7万元的决定。此份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中国人寿将继续承担本合同100万元的其他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