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3-12 10:30:46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和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方式
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1.推荐项目应是在2012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管理类项目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的成果。按国土资源管理类推荐的项目,如不符合相关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报奖项目。对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推荐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 申报2014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未获奖,或经批准退出2014年度评审的项目,以及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予受理。
4.所有报奖项目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推荐单位对报奖材料应严格进行审核,经推荐单位科技专家委员会审查合格,在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分别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由推荐单位以正式函形式统一推荐。推荐单位正式函应包括组织推荐过程、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两份。
二、推荐指标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推荐(推荐指标详见附件1)。各单位可在指标外推荐1套科普作品和1项由青年科技人员(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各单位推荐的报奖项目,推荐一等奖和二等奖的比例为1:3;项目等级的最终确定由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
三、推荐材料
申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按照《办法》要求组织推荐,推荐材料是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
1.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可在4月1日后通过国土资源部网站“在线申报”或“科技与国际合作”栏,按照填报流程说明和要求在线填写和推荐。涉密项目由推荐单位联系申报。
2.推荐单位完成网上推荐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推荐书和附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注明原件归档)。同时,提交与报奖项目有关的研究报告、图件和专著材料一份(套),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应完全一致,所有推荐材料概不退回。
四、推荐时间
网络推荐截止时间:2015年5月25日;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5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材料受理
联系单位: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100812
联系电话:010-66558748
2.业务咨询
联系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玲 王芳010-66558717/8728
3.政策咨询
联系单位: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浩 谢秀珍010-66558427/8410
附件:1.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指标分配表(略)
2.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3.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