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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上千“小饭桌”陷入监管困境

  • 发布时间:2015-03-12 08:00: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王豪 马富春 张鹏  责任编辑:罗伯特

  位于甘肃兰州市安宁区的西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开学一周了,二年级学生涛涛的妈妈李娟(化名)却有些发愁。因为刚换了工作,她无法再为儿子准备午餐。寻找一家合适的“小饭桌”成了当务之急。

  “小饭桌”专指为中小学生提供饮食服务的场所。经营者通常在学校附近租赁房屋,按月向学生收取定额费用,一般还提供午休场所。

  李娟对“小饭桌”的要求并不高——只要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有保障,经营者有责任心就可以了。

  涛涛将妈妈带进了西北师大校园内的一栋教师家属楼,他的同学已经在这里“安营扎寨”。这家“小饭桌”屋子不大,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后边用塑料膜又搭了间小屋,扩展出约10平方米的空间。卧室是女生宿舍,搭建的小屋是男生寝室。两间屋里都摆满了高低床。

  经营者耿女士告诉李娟,这里已经住了16个孩子,还可以再加床铺。看着凌乱的碗筷和有些发黑的抹布,李娟皱起了眉头,“饭菜一定要卫生,娃娃吃坏了肚子怎么办?”

  李娟一出门,一位热心的大娘将她带进了另一家“小饭桌”。这家“小饭桌”同样“人满为患”——住了18个学生,高低床,大通铺,屋角还摆着一张三层床。

  这家“小饭桌”还挑学生,既不要调皮的男孩子,也不要高年级的女生,因为“这些孩子麻烦管不住”。李娟提出留联系电话,经营者杨女士显得有些不耐烦,“要来就来,不来就算了!”因为对方态度有点差,“怕吓着儿子”,李娟心里马上否决了。

  整个下午,李娟足足走访了七八家“小饭桌”,家家都有让她不满意的地方。

  在兰州,不少中小学生的家长遇到了和李娟同样的难题:如何为孩子找一个安全舒适的“小饭桌”。

  “小饭桌”遍地开花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截至2010年,兰州市有普通小学697所,另有小学教学点156个,在校生217649人。

  兰州市食药监局提供的数据称,目前兰州市有“小饭桌”上千家。可事实上,遍地开花的“小饭桌”在兰州到底有多少家,估计没有人能说清楚。可以肯定的是,近年来“小饭桌”的收费一路上涨,全市“小饭桌”的数量也在不断攀升。

  那么,这些为数众多的“小饭桌”生存现状如何?办一家“小饭桌”需满足哪些条件,又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呢?

  3月2日开学日当天,中国青年报记者随机走访了西北师大附小周围的5家“小饭桌”。记者注意到,没有一家按照要求在明显位置悬挂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这些“小饭桌”都在家用厨房做饭,以电磁炉为主要的烹饪工具,有消毒柜,但大多用白醋清洁餐具。餐具是孩子们自己带来的,经营者对样式进行了统一,但并不区分使用者。被子也需要学生从家里带,部分床单由经营者提供,会不定期清洗。

  为进一步摸清情况,记者又赶到七里河区安西路小学附近暗访。接近放学时间,记者在安西路小学门口看到,不少人举着各种名称的“小饭桌”牌子在召集刚放学的学生,还有人在给接送孩子的家长发放“小饭桌”广告传单。

  在一家名为“蕊馨”的“小饭桌”里,3名中年妇女正在为即将放学的学生准备午餐。记者问是否具备餐饮经营资质,负责人高先生说,目前餐饮经营许可证还没有办上,但健康证都有。

  记者在“蕊馨”看到,3间卧室中一间由客厅改造而成,每间卧室都放着十几张高低床,床与床紧挨在一起,除了一条半米宽的通道,整个房间被塞得严严实实。

  记者暗访的所有“小饭桌”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点——“人满为患”,且不愁“生源”。

  高先生告诉记者,若学生只是中午吃饭加休息,按一二年级每月320元、三四年级350元、五六年级380元收费;若下午放学后吃饭,外加辅导作业,每个学生每月得交800元;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上下学时“小饭桌”都会派人接送学生。

  暗访中,一名“小饭桌”经营者替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家小饭桌招收15个孩子,一个孩子只中午用餐收费平均在450元左右,15个孩子每月收费6750元。“扣除一个月的饮食成本和每月2500元左右的房租,开‘小饭桌’的利润空间并不大,并不像外界传说中的那么挣钱。”这位经营者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小饭桌”的经营者为学校周边的住户,其中不少人是下岗职工或失业者。他们开办“小饭桌”一方面是为了照顾邻里家孩子的吃饭问题,另一方面也赚钱补贴家用。另一些“小饭桌”经营者是在学校附近租房的陪读母亲,她们在照顾子女上学的同时开办“小饭桌”以负担租房费用和日常开支。

  “小饭桌”乱象如何破解

  今年的兰州市两会上,兰州市政协委员、兰州十中办公室主任刘勇提交了《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周边“小饭桌”管理的提案》,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小饭桌”经营管理统一标准进行规范管理。刘勇表示,对“小饭桌”存在的各种问题,家长们多有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小饭桌”的质量问题。

  为摸清情况,刘勇曾走访了不少学校周边的“小饭桌”。“这些‘小饭桌’多则收四五十个学生,少则收十几个人,每月每生收费300~400元不等;多分布在居民住宅楼内,多数设施简陋。”刘勇说。

  刘勇发现,这些“小饭桌”多数经营者没有卫生许可证、从业经营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基本证件,主要的用具餐具消毒情况也良莠不齐。

  此外,“小饭桌”在食品营养方面存在很大问题,严重影响就餐学生的身体健康。“学生需要什么的营养食谱?哪种食品含有哪种营养?经营者根本不知道。”刘勇说。

  在兰州三十四中校长谢登科看来,兰州“小饭桌”问题突出,是目前兰州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必然现象。兰州市作为发展中的欠发达城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来务工人员数量的增多,这个问题只会更加突出。

  “有需求就必然有市场,问题的关键是谁来规范。”谢登科说。

  答案是“只有政府”。谢登科认为,面对这个突出的矛盾,学校是无能为力的。“一方面,目前的政策不容许非寄宿制学校收费,学校的硬件条件也很难达标,另一方面,学校无力办食堂,学校办食堂意味着承担更多风险。”谢登科说。

  刘勇认为,卫生监督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出台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开设‘小饭桌’要有消防安全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要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四证齐全后方可开业”。他建议兰州市卫生、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对全市“小饭桌”进行摸底检查,将“小饭桌”纳入管理范畴,对卫生条件等不合格的“小饭桌”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者给予取缔。

  监管为何难以到位

  事实上,为加强对“小饭桌”的监管,2014年12月,兰州市出台了《兰州市校外托护点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校外托护点就餐人数10人以上的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10人以下的要备案登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经营场所必须独立,不能与家居生活混用。

  “但现实情况是监管不太到位。”刘勇说。

  兰州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副处长韩莹表示:“因为市场竞争激烈,兰州‘小饭桌’提供的服务项目逐渐增加,由原来仅仅提供午饭的集体用餐活动发展成为‘接孩子-吃午饭-睡午觉-送孩子’的午托模式,有的还开设了下午作业托管和晚餐托管模式,孩子们甚至可以在‘小饭桌’过夜。这个时候,小饭桌便涉及消防、燃气、电力、教育、物业、治安、公安等各个部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监管。如果仅由我们食药局一个部门来牵头的话,力量就太薄弱了。”

  韩莹透露,2014年8月,兰州市曾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小饭桌”这一业态隶属各区政府监管,将管理权下放,每个区根据自己辖区的情况制定各区“小饭桌”监督管理规定。

  那么,各个区政府又是怎么履行监管责任的呢?

  兰州安宁区食药监局副局长陈国谋表示,安宁辖区内持有证件的“小饭桌”仅有28家,登记备案的为54家。而此前,安宁区食药监局通过联合区教育局和辖区内的多家中小学进行合作,通过班主任询问的方式,摸底了全区“小饭桌”的基本状况。根据该调查显示,安宁区存在150余家“小饭桌”。

  “‘小饭桌’作为社会的新兴业态,取缔是不太可能的。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确实有家长没有办法给孩子准备午餐。我们主要的工作是针对问题去解决,而不是取缔。”陈国谋说。

  韩莹则认为,随着“小饭桌”职能的多元化,食药监局目前只负责发放餐饮安全许可证,管理小饭桌的厨房安全。但“小饭桌”厨房中的燃气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则应由其他部门监管。

  但各部门联合监管并非一蹴而就。韩莹表示,2014年年初,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给全市“小饭桌”增加了燃气使用安全的要求。在落实过程中,食药监局邀请住建局安排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一同进行“小饭桌”的安全评定。然而,一段时间后,燃气公司出现人手短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耽误了“小饭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正常办理,联合审批出现问题。

  兰州市教育局有关人员则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兰州七里河区教育局办公室杨主任告诉记者,他们(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教学工作,“小饭桌”由社会人员开办,并且是学生们在放学以后进行的相关活动,他们无权发放相关证件直接进行监管,只能确保教师不去开办“小饭桌”,同时以协助身份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我觉得最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兰州市中小学向沿海、华东地区看齐,由学校统一配送营养餐,免除家长的后顾之忧。”韩莹说。

  本报兰州3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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