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工程:推动东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
- 发布时间:2015-03-12 05:33:08 来源:科技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今年“两会”上,“创新驱动”作为高频词成为代表委员的共同心声,科技创新在东莞更是深入人心。从国家层面来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大驱动力。对区域经济发展而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是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在东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实施以创新驱动为发展战略的“六大工程”,把创新驱动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科技创新正日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力量,使得这座“中国制造”名城焕发了新的生机。
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进一步理顺政府、企业、市场的关系,把产业发展需求、成果应用前景和市场前景作为科技项目立项资助的重要条件,改革技术创新项目的形成机制和支持方式,建立企业重大科技研发需求信息收集和发布平台,面向企业技术需求征集项目和编制项目指南,产业目标明确的东莞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优化科技项目评审制度,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发挥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作用。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运用财政奖补机制激励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根据经核实的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对企业实现普惠性财政补贴,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
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计划,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科技型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加强创新型企业培育。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成长、成熟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支持体系。充分发挥创新创业种子基金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金)等科技项目的作用,遴选一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给予资助,培育一大批优质中小微科技企业。
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强化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
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抢占技术制高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以科技创新引领新兴产业发展。在东莞市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领域加强统筹,力争突破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智能工业机器人、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增材制造(3D打印)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快获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产业化前景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抢占新一轮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的制高点。加强对省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后续扶持和监管,加速推进项目产业化,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先进技术和新兴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以“机器换人”和“两化融合”为重点,加大优势传统产业和重点企业技术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改造力度,建立健全技术改造长效机制,确保三年内有条件改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实现改造。发展以“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为标志的“四新经济”。
加强农业领域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生态高效都市型农业发展。支持农业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开展农业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到2020年前,主要农作物优良品种及先进种养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
强化社会民生领域的科技支撑。提升人口健康、食品药品安全、防震减灾、环境治理、建筑节能、公共教育等民生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能力,让科技创新成果更好惠及民生。
实施“创新载体建设”工程,强化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承载和服务功能
强化重点科技园区建设。加大松山湖与生态园的统筹发展力度,到2020年,争取把松山湖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在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更加注重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规划和布局。加快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空间科技城、松山湖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大学创新城、中以产业园、两岸生物技术合作基地、台湾高科技园等园区建设,争取创建更多更高水平的科技产业园区。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充分发挥松山湖大学创新城的研发服务功能,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加快东莞前沿技术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东莞研究院、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可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待遇。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研发经费支出给予一定奖励。
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推广松湖华科、天安数码城等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方式,引导企业、高校院所和民间金融机构等各类投资主体共同参与,推动各镇(街)普遍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实施“科技资源集聚”工程,强化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交流合作机制
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与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的密切联系,深入开展与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加速高校科研机构创新资源向东莞集聚,促进创新主体和创新资源深度融合。
不断优化国际科技合作机制。面向欧美、独联体、以色列、日韩、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集聚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开展跨国、跨界、全产业链创新合作。大力推进“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面向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的科技经贸交流合作。推动中国(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的市场化运作,更好地发挥国家级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活动平台的作用。整合国家、省、市有关信息数据,搭建跨国科技交流服务网上平台,推动技术转移和集聚创新资源,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体系。
加快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大力实施“人才东莞”战略,拓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渠道,瞄准海内外“高、精、尖”技术领军人物和科研团队,吸纳更多高端人才携技术来莞创业,确保东莞市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的引进数量和水平保持在全省前列。
实施“创新创业服务”工程,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的服务体系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赋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可自主决定科技成果的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科技成果转化事项。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用于人员激励的支出部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暂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通过发放和兑现“创新券”的方式,支持企业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和服务。
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优化科技服务业扶持政策,扩大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大力培育科技服务机构,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技术交易、创业孵化、科技投融资、知识产权评估、专利信息利用、科技咨询、电子商务等专业或综合性的科技服务机构。积极培育发展科技服务新业态,引导科技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发展全链条全方位的科技服务,发展壮大若干科技集成服务商。
构建创新创业服务网络。加强区域内外各类型创新创业服务资源的集成,完善相关平台,创新管理服务,构筑形成有利于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服务网络。组建技术市场运营平台、专利运营中心,建设科技企业和技术成果数据库等,建立“线下+线上”科技服务模式,通过网上共享推介和线下洽谈对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优化专利申请资助政策,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进一步优化专利结构,加快培育具有东莞优势的核心专利群。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专利优势企业。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转型融合发展,在重点发展产业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利用导航成果推动产业发展。健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机制,提升维权援助服务。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遏制和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
实施“科技金融融合”工程,强化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
引导发展股权投资。发挥20亿元东莞市产业升级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带动作用,鼓励更多优质创业投资机构对东莞市科技创新进行投资。支持股权投资企业或投资管理企业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
扩大科技信贷规模。支持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组织,实行专门的客户准入标准、信贷审批和风险控制。
鼓励面向科技企业的民间金融创新。依托东莞民间金融街,整合社会资源,吸引民营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再担保公司等民间金融组织集聚发展。大力发展股权众筹、互联网金融等新型业态。
推动科技保险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扩大科技保险试点,促进科技保险长效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专门服务于科技企业的科技保险专营机构,为科技企业降低风险损失、实现稳健经营提供支持。
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组建全市科技金融集团,搭建股权投资、融资担保、融资租赁、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等多元化、综合性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推进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东莞分中心等科技金融服务功能区和载体建设,鼓励重点镇(街)和园区组建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市、镇、园区联动的科技金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金融服务网、科技金融服务信息数据库,为全面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提供信息化支撑。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