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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布合同违法10大典型案例

  • 发布时间:2015-03-10 10:29:02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南宁3月10日电(记者徐海涛)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9日公布了2014年查处的10大典型合同违法案例,其中“霸王条款”问题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据通报,这10大案例中包括:中国电信南丹分公司、南宁市城市便捷友爱南路酒店利用格式合同排除消费者权利案;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凌云分公司、东兴市幸福印象婚纱摄影馆以及北流市客运中心货物物流服务部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柳州市中通速递有限公司柳江营业部、来宾市乐影文化传播公司、贺州市鹏祥汽车销售公司等合同违法案;桂林市自来水公司和北海天銮房地产公司利用格式合同加重消费者违约责任案等。

  在10大典型案例中,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自身违约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排除消费者权利成为主要的违法手段。

  据自治区工商局市场处处长钟华介绍,2014年以来广西工商部门开展了合同格式条款整顿规范工作,发现并规范了一系列“霸王条款”,并查处了一批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合同违法案件。

  据统计,2014年广西工商系统共检查企业格式合同28000余份,约谈企业578家,纠正不公平不合理合同格式条款2410条,查处合同违法案件533件。据悉,这些合同违法案件涉及供水、物流快递、汽车销售、银行业、电信业、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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