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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十大改革迸发“三农”工作新活力

  • 发布时间:2015-03-09 08:30:50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安徽省会合肥市紧抓农业农村改革工作,牢固树立以改革促发展的理念,以重大问题为导向,突出关键领域和环节,按照“健全制度惠民生、完善机制增活力、配套联动促统筹、先行先试求突破和改有所进、改有所成”的工作思路,坚持“十改联动、创新实践、管控风险、稳步实施”,农业农村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稳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活力增强。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农地管理新体制

  合肥市按照“三权分置”要求,坚持“稳政策、抓试点、建制度、控风险、重保障”,在安徽省率先探索建立起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潜力充分释放的农地管理与服务新体制,探索经验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并印发全省参阅。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有序推进。全市首批5个县(市)25个乡镇336个村的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共涉及农户37.8万户、216.6万亩土地,分别占全市的30%和26%。截至目前,全市318个村居完成了调查摸底工作,占全市任务的95%,277个村居完成了指界测绘工作,占全市任务的82%,试点工作受到农业部领导充分肯定。二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了十大新型农地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出台了《合肥市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土地准入和监管制度(试行)》,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分级备案等制度被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吸纳,成为国家层面工作措施。目前,全市流转土地面积275万亩,新增35万亩,流转率达55%以上,有效地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是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长丰县成为安徽省国土厅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在庐江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权属调查工作已全面结束。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等土地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四是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试点,完善城乡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利用的成果由农民与村集体优先分享机制,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新增耕地市级补助标准提高至8万元/亩。续建、新建土地整治项目480个,新增耕地6.62万亩。重点推进“碧水蓝天、万顷良田”三大土地整治项目,完成21万亩农田整治,新增耕地1.73万亩,连续16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效解决了工业化城镇化“缺地”、新农村建设“缺钱”、耕地保护“缺动力”、城乡统筹“缺抓手”等问题。五是完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创新确权登记后的土地规模经营方式,选择肥西官亭镇新民村,在全省率先开展“确权确股不确地”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土地股份制经营方式和农民土地权益股权化保护机制的实现形式。制定出台了《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及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深化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培育壮大农业经营新主体

  合肥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分类指导、优化服务”等综合措施,着力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主体共同发展。一是完善经营主体发展活力释放机制,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家庭农场管理服务规范;在全省率先构建家庭农场工商注册、服务标准、示范认定、政策扶持四大机制,实行名录管理;在全省率先出台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登记的管理服务政策措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机制不断健全,呈现“量效齐增”发展态势。目前,合肥全市种养专业大户突破1万户、新型职业农民216名、家庭农场1500家、农民合作社271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7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320家、超10亿元以上的14家,农产品加工产值稳定在1000亿元以上。二是完善一主多元服务机制,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公益性机构农业服务功能,推动职能转变。以巢湖市为试点,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管理集约、服务集中、人才集聚的新型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管理新机制;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建设及作业质量管理,促进基层农业服务机构管理职能逐步由单一“农技”管理向“农技与农业服务质量”并重管理转变。以庐江县为试点,创新政府购买农业服务机制,实施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受到农业部领导肯定。目前全市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突破3000家。

  (三)深化农业经营方式改革,健全农业转型升级新机制

  合肥市围绕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坚持数量、质量和效益并重,健全农业转型发展机制。一是创新农业耕作增效机制。完善粮食规模化“高产创建”的联推增产机制,挖掘粮食生产新潜力。构建农户家庭粮食“稳产增收”新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粮经轮作“千斤粮万元钱”和“吨粮5000元”等新型农业耕作模式创新,推广以水稻作物为主与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六类轮作、间作套种新模式10万亩,亩均产量和产值分别达1000斤和1万元以上,探索了一条省会城市稳粮、增效、生态并重的农业发展新路径。二是创新“产园村”一体化发展机制。以美好乡村、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土地整治项目区为载体,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的“产园村”一体化发展机制,实行特色产业、农业园区、村庄建设多规融合和基础设施统筹建设,推进生产要素集约、经营主体集群、村庄基础设施和产业生产设施集成。全市特色高效规模农业面积达345万亩;庐江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体制机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7个,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域全覆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入园率达65%以上。三是创新经营主体统融联合机制。构建了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农民合作社为骨干、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基础、产业和产品为纽带,集利益联结、要素融合、互助共赢、联合发展为一体的新型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大力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的联动融合发展。粮油、蔬菜等7大联合体经营模式引领全省,联合体总量突破100家,生产经营面积突破50万亩。四是创新农业资源保护利用机制。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理念实现重大转变,破“禁烧”难题推动“三农”发展成为新常态。在全省率先探索“联户联保、联收联耕”和“双联模式”,完成午秋两季农作物“禁烧”任务,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现向“全年全域”延伸重大突破。初步建立了“环湖”等重点区域“地”、“水”等农业生产资源一体化保护与利用机制,构建了“调(整结构)、改(良土壤)、培(植地力)、保(肥保水)、转(变方式)、控(制投入品)、融(功能融合)、管(加强监管)、禁(秸秆禁烧)、用(综合利用)”等农业生态环境十大联动建设机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稳步提高,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加快发展。

  (四)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提高农技推广应用新能力

  合肥市深入推进农业科技“研、推、用”三大领域改革。一是健全“产学研”融合机制。突出产业发展需求导向,联合农业科研院所成立农业科技联盟,建立和完善科企对接机制。水稻、大麦等1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10个综合试验站成为国家级建设项目。二是完善农业主体创新机制。健全现代农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科技孵化基地建设机制。现代种业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全市共取得授权品种和申请品种权50个,占全省的84.7%。全市150家农业企业建立了农业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三是构建农技农艺联创机制。推进农业产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新机具、新材料与农作模式等深度融合创新,提高农业亩均综合生产能力。推广“五新”配套农作面积突破100万亩,全市农业优新品种主体化、高新技术普及化和高效模式多元化水平稳步提升。四是健全农技推广应用机制。完善多元化农技服务模式和网络,加快农业科技供需对接和成果转化。全面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任务,深化需求型订单服务、技物结合型社会化服务等六大农技推广服务模式创新,健全“首席专家+创新团队+协作单位”、“专家组+试验示范基地+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等技术推广应用新机制,在水稻、蔬菜、生猪等主导产业,推广主导品种145个、主推技术128项。

  (五)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立农村产权交易新模式

  合肥市探索农村产权权能实现形式,促进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一是创新推进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一平台、三规范、一延伸”的工作思路和“三级联动、一体建设、分级交易、统一规范”的建设要求,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构建了以《关于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意见》为主的政策措施体系和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完成长丰县和庐江县试点工作,建立了市县乡三级交易和服务体系,在全国首创了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市场、依托职能部门强化管理的农村产权交易“合肥模式”。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已成功交易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面使用权、农村房屋转让等4类项目44宗,成交额1.6亿元,平均增值率达25%,最高一宗增值率达65%。二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启动了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森林保险试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政策、意见制定工作。推进林权融资服务方式创新,全市林权抵押贷款金额达5.49亿元。三是实施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先后在庐江县全域、肥东县石塘镇等四县一市6个乡镇开展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多形式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模式。

  (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新水平

  合肥市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合肥市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农村金融创新步伐加快。一是推进金融组织创新。稳县域、拓乡镇,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全面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83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二是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先后在县(市)开展了林权、农村居民房屋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家庭农场等“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试点。截至11月,全市县域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205.76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6.06亿元,增幅达14.5%;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98.56亿元,比年初增长24.54亿元,增幅达14.1%。三是推进服务模式创新。完善担保机制,成立农业发展融资担保资金,融资担保资金已达3100万元。创新“财政资金+互助基金”、“政府保证+银行信贷+保险投保”等融资模式,推行农业产业化融资联盟,促进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直接融资。推进农户信用联保、公司+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农产品+保险+贷款、应收账款债券凭证(合同)保险等多元融资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庐江县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拓宽融资渠道,丰乐种业等3家农业龙头企业成功上市,募集资金超过30亿元。

  (七)深化农村扶贫开发方式改革,建立精准扶贫新常态

  合肥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精准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构建“光伏扶贫”、“十大扶贫到户到人”、“三无特困户政府兜底脱贫”等三大精准扶贫机制。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首批在全国六省(区)30个贫困县推广合肥“光伏扶贫”经验,合肥市“光伏扶贫”模式成为国家层面工作措施。“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消贫,减少贫困人口5万人。一是建立“到户到人、集中帮扶”长效机制。因户制宜,实施干部帮扶、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生活保障等十大扶贫到户到人工程,着力破解整家整户整体脱贫的问题。二是建立“兜底脱贫、定向专扶”长效机制。在全国率先实行政府对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800元的“无劳力、无资金、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特困农户的“兜底脱贫”工作机制,着力破解特殊特困人群积贫积弱的难题。三是完善“基础提升、改善民生”长效机制。以112个省级贫困村为重点,大力实施村级道路畅通、农田水利建设等五大工程”建设,着力解决贫困区域生产生活基础薄弱的问题。四是健全“工作推进、整合资源”长效机制。构建了精准扶贫开发考核、干部驻村帮扶等五大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扶贫开发工作合力不够的问题。

  (八)深化美好乡村建设管理机制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新活力

  合肥市突出美好乡村“点轴连片”促进农村发展的辐射作用,加快推进“物的美好乡村”向“人的美好乡村”转变。一是健全规划引领机制。完善规划统筹衔接机制,启动《合肥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编制、四县一市总体规划修编以及县城、重点镇、环巢湖十二镇规划编制、82个省级示范村规划修编,构建梯度发展的农村建设规划体系。二是建立四级联创推进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以中心村建设为抓手,“五美”农户为基础,村居连片为点轴,整乡整镇为推进、县级统筹为保障的“四级联创”工作机制,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深化扩面,巢湖市和长丰县成为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先进县。三是构建村庄环境管理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省级美好乡村重点示范村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构建党员干部、农户和保洁员三位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开展公司化经营和物业化管理的保洁模式探索。四是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按照“政府投入建站、权属村级所有、收益集体使用、重点用于管护”的要求,以美好乡村重点示范村和土地整治村为重点,开展“光伏新村”和“光伏社区”建设试点,在全省率先探索村级集体“光伏经济”发展模式和“可行、可靠、稳定、持续”的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新路径,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无门路”、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稳定”、美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缺经费”三大难题。全市首批24个30KW“光伏新村”电站建设已在长丰县试点推进,肥西县官亭镇新民村400KW“光伏社区”试点开工建设。五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机制。推广庐江县冶父山“十户联保”乡村管理机制和长丰县宋岗村“人、地、事、物、组织”综合服务+社会管理集成体制,农村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

  (九)深化“三农”保护体制改革,形成农业投入保障新格局

  合肥市健全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工商和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三农”投入新机制,形成政策与资本同步“发力”的“三农”投入新格局。一是完善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在全省率先构建了以市本级财政政策为主、县(市、区)财政政策为补充的支农政策体系。2014年,全市安排农林水科目年度预算26.54亿元,比2013年增长8.51%;安排现代农业政策资金6.19亿元。二是完善农业投入机制。改革扶持方式,由财政扶持为主向财政、金融、保险多位一体联动转变。引入融资担保基金、借转补、财政项目直投等多元投入方式,引导金融、保险、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发展。设立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550万元;庐江县设立500万元农业保证保险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贷款投入近1亿元;前三季度全市一产和农产品加工业投资突破300亿元。三是创新农业补贴机制。加大农业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重点领域倾斜力度,农业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不断提高。全市共发放各类粮食补贴资金8.4亿元;全市农民人均直接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中获取秸秆离田补助120元。四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水稻保险提标和农业保险直接理赔等制度创新,推进政策性保险向蚕桑、草莓、林权等新险种“扩面”,合肥市成为全省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试点市。开展“政保”组合“提标”试点,制定出台了《合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水稻提标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实行)》,探索建立政府性专项资金与保险机构提高保额挂钩机制,将水稻保险保额从原330元/亩提高到500元/亩,提高51.5%安排提标试点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20万亩水稻提标试点全面完成。全市农业抵御生产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十)深化统筹城乡发展机制改革,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新水平

  合肥市突出民生导向,健全统筹城乡发展机制,着力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一是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建立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有效衔接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全市城乡居民实现养老保险统筹和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并轨,城乡低保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实行统一并轨,其中城区实现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统一并轨。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23.22万人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农村敬老院社会化改革试点,完善农村五保供给补助标准提标机制。二是完善城乡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机制。推进城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建设和管理机制衔接。在全国率先全面开放义务教育,外来务工人员上学实现“有学上、上公办学校、享受同城待遇、与本市户籍考生同等标准录取省市示范高中、录取到合肥市高中阶段学习就读”五个百分之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人数占全市城区在校生总数37.2%。实施农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农民体育建设工程建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完善农村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机制和网格化管理机制,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覆盖”的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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