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全面看待积极财政政策的增效
- 发布时间:2015-03-09 05:59:28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草案报告中提出安排财政赤字16200亿元,比去年增加2700亿元,赤字率从去年的2.1%提高到2.3%,这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体现。日前,财政部新闻发言人就提高赤字率和进一步加大支出强度接受记者采访。
他特别指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财政政策要有力度,从支出角度看,2015年积极财政政策除了扩大赤字规模、赤字率提高0.2个百分点外,还进一步加大了支出强度,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增效。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中央财政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124亿元。原预算法侧重财政平衡和控制赤字,执行中会出现一部分结转结余资金;而新预算法侧重于支出预算和政策动态平衡。结合今年财政收入形势和消化应对“三期叠加”的影响,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加大支出,但不能再列收列支,仅在支出安排时加以注释或说明,是不计入赤字的弥补收支缺口的支出。
二是增加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00亿元并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主要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支出。这不同于一般债券,不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也不计入赤字,而是对应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未来的项目收益偿还,这与新预算法要求相符。上述两项合计增加支出2124亿元,已在预算报告中反映并在预算草案中说明。
三是除了上述在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中已反映的加大支出事项外,还有一些因预算方法变化相应加大地方支出力度或减轻地方支出压力的事项。例如,从2015年起,对地方一般债务比照中央国债实行余额管理,限额内当年到期债务可以借新还旧,不再采取在发债额中扣抵,仅此一项地方政府增加可用的债务资金1714亿元,可以用于其他急需支出、重点民生支出。类似事项已按程序与全国人大有关机构进行了沟通,是符合新预算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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