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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金融目标改为“三个不低于”

  • 发布时间:2015-03-07 06:33:41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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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出新招考核银行小微贷:

  广州日报讯 (记者林晓丽)银监会昨日发布《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在最新发布的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工作目标中,取消对银行“小微贷款增量”的考核,取而代之的是“小微贷款增速、户数、申贷率”三个指标。

  银监会还要求商业银行在年初单列“全年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并在一季度末前报送到监管部门。

  此外,银监会还要求商业银行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制度。商业银行应该在二季度末前,制定小微企业业务尽职免责办法。

  银监会还要求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长期能够实现盈利,但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不宜简单地压贷、抽贷、断贷。

  银监会称,截至2014年12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70万亿元,占比为23.85%,较年初增加3.08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1731亿元,比各项贷款增速高4.2个百分点,连续6年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目标。

  三个“不低于”指标

  1

  商业银行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2

  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

  3

  小微企业申贷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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