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类用秤猫腻多 留心身边的缺斤短两
- 发布时间:2015-03-06 07:33:03 来源:长春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长春晚报记者 祝微
在消费领域计量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市民利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时常对家中水表、煤气表、血压计等计量器具是否准确感到疑惑?钻石、金银饰品含量和重量是否有抽条?网速是否能达到定制标准?超市食品包装物是否能够去皮?各种预包装和定量包装商品标注净重量及服装等标签标注成分、含量等是否与购买的商品一致?是否使用一些模糊、偷梁换柱、模棱两可的语言蒙骗消费者……4日,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计量消费中一定要看清净含量是多少,所购商品究竟包含哪些……以免被忽悠。
市消协秘书长钟萍表示,现在消费者购买袋装、盒装等包装商品已越来越多,这些“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也就是定量包装商品。然而日常生活中我们却经常看到将水和冰计算到水冻鱼、虾等水冻商品重量中;将调料包、叉子计算到方便面的重量中;将竹签计算到肉串重量中;将精美的包装物计算到茶叶、干果等商品的重量中;将小玩具计算到儿童的小食品重量中等现象。还有那些厚厚玻璃瓶中装着那么一点点的化妆品;打成捆的电线、电缆;一桶不满半桶晃荡的油漆。这些外表说的好的定量包装商品往往存在程度不同的“缩水”等缺斤少两问题,很多消费者难已发现,这些隐形问题,是目前一些不法商家牟取暴利的“温床”。是一些不良经营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而有一些不良商家,在计量器具上做文章,导致计量器具失准,会严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国家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工作并列入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都必须强制检定。
在食品中,水产类用秤猫腻最多。据钟萍介绍,市民都有到市场买鱼的经历,并且买完后怕自己收拾麻烦,就直接让卖鱼者给收拾干净。诸不知这样的做法很可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不知。日前,王女士在某市场购买3斤多一条鲤鱼,当场让卖鱼者宰杀,回家后总感觉重量上有问题,苦于没有证据,无法维权。几日后,王女士再次到该摊位处买了一条3斤多的鲤鱼,除去袋中的水,拿到公平秤上一称鲤鱼只有2.5斤,王女士及时到市场管理部门投诉,问题得以解决。
对此,钟萍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提高警惕,检查包装物内有无猫腻。如草绳捆绑螃蟹,草绳卖出螃蟹价、把水当成水产品出售等诸如此类。一旦发现短斤少两行为要及时举报,进行维权。短斤少两是一种严重的欺诈行为,可按《消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之规定要求赔偿。
另外,钟萍在平时的走访中还发现,一袋定量包装的冷冻鳗鱼干,包装上标注的重量是898克,实际称重是901克,这看起来消费者好像还占了点便宜。可是去掉包装后,鳗鱼干的称重却只有两百多克,也就是说消费者买这包冷冻鳗鱼干,一大半的钱是花在外包装上了。与其说消费者买的是一袋鳗鱼干,还不如说买的是包装袋。针对诸如此类问题,钟萍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袋装商品时,一定要看清净含量是多少,而不要被模棱两可的语言所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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