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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力促非公经济制度破门 建议完善PPP立法

  • 发布时间:2015-03-02 21:3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沈念祖 曹泽  责任编辑:罗伯特

  全国工商联每年的规定动作——提案新闻通气会今年姗姗来迟,但是工商联力促非公经济制度破门,十年没有停止。今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工商联提案工作座谈会透露全国工商联的提案重点关注民企“走出去”、融资信贷、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

  作为民营企业的大本营,全国工商联的大部分提案都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等方面展开。

  据悉,今年全国工商联在本次全国政协会议上就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领域的PPP模式提交了相关提案。全国工商联建议,通过立法等形式完善PPP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与法律配套的条例、指南、示范合同等,约束政府的履约行为,建立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等,从而对PPP项目的实施予以保障,方能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

  记者梳理2005年以来历年两会全国工商联的一号提案、团体提案发现,其关键词都与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高度契合的同时,也紧密跟随中央精神脉搏。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人,工商联在写“一号提案”时努力争取为“自己人”谋福利,力促非公经济制度破门。

  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庄聪生总结2014年提案发现,新能源商会、医药业商会的很多提案线索都是来自会员企业。民营企业长期在生产经营第一线,对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有最直接的感受,反映的问题准确,提出的建议实在。

  庄聪生强调,提案工作作为工商联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平台,从政策举措出台、推进、落实,到营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提案工作作用发挥将会面临着广阔舞台。

  “一号提案”通常是以团体提案的方式呈现。庄聪生解释,团体提案在政协提案中更加受到重视。团体提案的质量整体高于委员的个人提案,而相比政协委员的个人提案,团体提案的影响力也更大,承办单位会更加重视,推动工作的效果将会更明显。

  改革“破门”

  “深化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多次提到的关键词之一,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此寄予很大期望。”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庄聪生表示。“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既需要中央在顶层设计时予以考虑,也需要凝聚各方的智慧和力量去推进。”

  中央2014年初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其中全国工商联直接参与许多重要的改革任务。2014年全国工商联提交的"一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建议》,直指深化改革的重要关键词混合所有制。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就是要消除各种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公平参与竞争的隐性壁垒,破解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条条框框,最大程度激发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内在潜力、释放自身活力的过程。”庄聪生介绍。

  2014年,工商联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共提出了16件相关提案,其中涉及财税体制改革的就有6件,这些提案主要是希望通过降低税率,激发市场活力,内容包括调整二手车交易税率、对环境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取消印花税推进税制改革、调整物业管理行业税收政策等提案。

  “针对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我们切合这一内容,报送了进一步放开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领域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件提案。”庄介绍。

  针对非公经济制度的改革破门方案在十年来的一号提案都有体现。

  2012年,工商联提出取消或大幅简化行政性并购审批,提高经济安全审查标准和程序的透明度,改进反垄断监管。全国工商联强调,并购监管应区别反垄断法普遍性适用、国资特别监管和经济安全审查中的主体差异性,取消或大幅简化对非国有企业并购和风险防范能力进行的行政审查和审批措施。

  2011年,针对各地社会保险费增幅偏快,企业和职工的负担很重,不仅不利于扩大就业,而且造成逃避、拖欠社会保险行为的普遍存在的问题。工商联建议:增加政府公共财政投入,降低企业缴费比例,平衡国家、企业、个人缴费份额。

  2009年全国工商联在《我国房价何以居高不下》提案中提出,要想发挥房地产在国民经济当中发挥支柱性作用,必须从税收制度和土地配给制度上入手进行改革,让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回归理性和科学发展的轨道。

  剑指国企

  全国工商联在2014年的一号提案中建议,进一步明确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基础性支柱性产业和重要行业,国有资本除极少数关键领域必须保持独资和绝对控股外,应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或只保留参股权,通过减持、增资扩股和发展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吸收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挥国有资本杠杆作用,带动民间资本发挥更大作用。

  全国工商联认为,在现有股份制企业中,存在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现象,民间资本没有控股权和发言权,难以发挥民间资本市场反应快、决策灵活等优势,民间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

  提案认为,国有资本除极少数关键领域必须保持投资和绝对控股外,应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或只保留参股权,通过减持、增资扩股和发展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吸收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

  全国工商联在其2012年两会的团体提案中指出,随着国企的垄断范围不断扩大,并购市场竞争力、创业激情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呈现退步。

  “过去一年多以来,并购市场‘产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等现象改观不明显,甚至在某些行业,民企‘节节退出’。”全国工商联在其2012年两会的团体提案中指出,随着国企的垄断范围不断扩大,并购市场竞争力、创业激情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呈现退步、退出迹象。

  2009年全国工商联在提提案中指出要依据政府规划,建立起由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各个地方政府的石油储备、三大石油公司的商业石油储备和中小型公司的石油储备构成的四级石油战略储备体系。提案称:“在我国油气领域,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是三大主体,但如果只依赖三大公司,不但使得他们负担过重,也让国际市场对我国的储备“家底”一目了然。民企参与国家石油储备,既有利于减少国家财政支出,降低国家石油储备成本,又可以让民企发挥其经营灵活、信息灵通、目标小的优势,形成多元化、多成分的海外兵团,使收购油源的行为更灵活;而且,石油储备只有分散,安全性才会更高。”

  偏爱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在发展经济、推动创新、改善民生、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依然提供了我国90%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

  因而,工商联对于中小企业的爱护有加也得以在一号提案中体现。

  2014年,针对十八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国工商联提出了大力增强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能力等6件提案。

  2013年,由民建中央、农工党中央和全国工商联联合提交的提案《关于强本固基维护实体经济坚实基础的提案》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中小企业生存困境,支持民间投资进入铁路、市政、能源等领域,对垄断性行业征收“暴利税”,对中小企业“少取多予”,同时,引导民间资本走向“阳光灿烂”。

  2010年工商联提出,健全 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议设立稳定就业财政专项资金,按照企业提供岗位的新增数量给予相应的补助,鼓励社会新设企业、稳定就业、增加岗位;深化金融制度改革,推进金融创新,逐步建立一套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银行金融服务制度和法律政策扶持体系;加快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有效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推广等专业化服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我国城镇和农村地区,金融支持不足始终是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2009年全国工商联表示应在城镇和农村地区大力发展村镇银行,一个县至少设立1至2家。并建议积极建立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加速推进民间金融的公开化、规范化、合法化,政府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

  在帮扶中小企业的同时,工商联还试图在非公领域建立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以保障行业有序发展。

  “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一直是工商联重点工作内容。”庄聪生介绍。

  2012年工商联提出建议首先应建立跨部委的并购咨询委员会,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实施细则。根据《意见》确立的原则,成立并购咨询委员会,适当吸收并购行业组织和市场专家参加该委员会。抓紧制定和落实《意见》实施细则。

  2008年 关于构建新型民企劳资关系的建议,包括关于分类有序依法推进劳动行政管理的提案,关于从制度上将工商联纳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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