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年底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 发布时间:2015-03-02 10:35:26 来源:海口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买卖交易等变更时才会发放
本报3月1日讯(记者光明 实习生陈滢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今天起正式施行,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表示,我省力争2015年底全面颁发新证书。大家没有必要着急换新版证书,因为只有当不动产发生了买卖交易等变更情况需要进行变更时,才会发放新版证书。
年底全面颁发新证书
何谓不动产登记?记者了解到,所谓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证、信息平台“四统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需要各地的相关部门完成机构和职责的整合,目前全国有30多个市、70多个县完成了职责和机构的整合,在这些地方3月1日之后会直接发放新版证书;而全国其他没有完成整合的地区,到2015年底也将陆续完成整合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表示,我省今年将起草《海南省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制定《海南省不动产登记程序规定》,设立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省和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目前我省各市县已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设立、职责整合工作,力争2015年底全面颁发新证书。
新版证书办事更方便
对老百姓和企业来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到底有什么作用?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大家办事儿更方便了。在统一登记之前,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林权、宅基地等不同的物产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但是在机构和职责整合之后,由国土部门牵头成立专门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能够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老百姓和企业的办证成本。而且避免了分散登记模式下的信息查询障碍,以及由此产生的交易风险,减少物权的纠纷和矛盾。
那么老百姓是不是赶快去换新不动产登记证书呢?该负责人表示,大家手中已经持有的“老版不动产权证”,仍然继续有效。国土资源部专门发了通知,明确了“不变不换”的原则,各地不得强制要求老百姓或者企业来更换证书。原有已经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在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继续有效,只有在发生变更、进行变更登记之后,再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所以大家没有必要慌张、着急换新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