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暂不发新版不动产权证 登记职责和机构在整合
- 发布时间:2015-03-02 07:29:00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天上午9时30分,江苏省徐州市民邢先生领到全国首张不动产权证书,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大幕就此拉开。随后,四川泸州发出了全国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的第一证,而江西省赣州则发出了第一本林地不动产权证。北京何时会发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呢?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昨日集中回答了市民关注的问题。
“目前,本市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还在整合,所以现在暂时还不能发放新的不动产登记证。”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
不动产登记证,是能够替换掉市民手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房产证、宅基地证等多个证书的“万金油”证书。据了解,目前这些证书的发放权力归属于很多个部门。土地登记管理归市国土局管,房屋登记归市住建委管,林权归园林绿化部门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归农业部门。可以说,多亏北京没有海域和草原,否则一户既有承包地又有宅基地的农村家庭,可能会面临着“一户对多局”的挠头局面。
而在实行统一登记之后,产权单位和老百姓就不用再分别跑几个部门进行登记,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了。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由于不能因为机构整合而停办手续,所以在整合完毕之前,市民即使变更了房屋业主,也只能领到旧版的证书。
“这也是尽量避免因为机构整合而耽误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这位负责人说,在整合期间,本市国土、住建、园林绿化、农业等部门,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待条件成熟后颁发新版权属证书。就是说,原来老百姓在哪办证书,现在还在哪办;原来怎么办,现在还怎么办。机构整合完毕,该发新证了,市国土局一定会提前向社会公布,提示市民注意。
但即使拿到的是旧版证书,或者没有更换证书,市民手中的每个“小本本”都仍旧有效。这位负责人说,现阶段,本市依法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旧有效,不需更换。国土资源部也要求,按“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不得强制要求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只要您的登记权利不变化,您放心,依旧管用!”他说。
追问
不动产登记怎么保护隐私?
“关于这个问题,《物权法》早就有了明确的规定,我们在制度设计时,总的要求是遵循有限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查询。”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答。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在信息公开查询过程中,将区分不同性质的登记信息,对不同主体相应地提供及时的分类查询服务,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保障有关当事人合法的登记信息查询权利。
“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才能够查询信息,也就是只能因为正当、合法的目的才能进行查询;相关部门如司法部门、司法机关需要查询权利人的财产时是可以查询的,但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查询的证件。”这位负责人说,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泄露登记资料,查询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泄露查询的资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表示,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登记信息公开查询要继续依法开展,但不会无条件、不受限制地全面公开,不会导致居民住址、身份等基本信息外泄。(记者 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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