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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消协发布2014年度典型维权案例

  • 发布时间:2015-03-01 17:27:25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1日电(记者董璐)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近日向社会发布了2014年度消费维权十八大典型案例,其中,除涉及食品及饲料掺假、三包期内手机“拒保”“问题”汽车、价格纠纷等百姓投诉的热点问题外,跨省消费受骗、异国购物纠纷也榜上有名。

  据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汽车消费开始进入大众化消费阶段,随着汽车的专业性强和部分商家的不诚信行为,汽车消费领域的纠纷日渐增多。如消费者邹先生在4S店贷款订购了一辆轿车,新车还没开出该店就出现了漏油问题,提出换车被商家拒绝且发现购车贷款银行被更改,后经消协多次调解,4S店赔偿了邹先生的损失,并与其达成和解。

  内蒙古消协表示,消费者购车前要对销售商的经营资质和诚信度,以及所购车型的厂家销售许可证进行全面了解。如发现汽车经销商的购车合同条款涉嫌“霸王”条款,比如合同中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主要权利等,要理直气壮地提出,必要时可向当地消协或律师咨询求助,此外,还要保存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蒙古国一消费者在某橱柜店订购一套展柜,提货时发现和所要求质量不符,商家称因材料不足等原因更换为现有质量的展柜,消费者要求退还定金被拒绝。当地消协依据规定,经耐心调解,最终商家退还蒙古国消费者定金。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杨林认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持续努力,消协将进一步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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