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再取消多项小微企业收费
- 发布时间:2015-02-26 08:29:46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自今年起,天津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等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取消、停征和免征的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涉及天津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级项目3项,包括征地管理费、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和企业注册登记费,明细项1项,为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为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天津在国家免征小微企业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础上,对涉及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级项目3项,包括房屋登记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森林植物检疫费;明细项目7项,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考评员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新药审批费一并免征。同时,继续免征批准设立的小微企业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对3项涉及该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住房交易手续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和引航费,一并对小微企业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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