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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尊重律师,也赢得了律师的尊重

  • 发布时间:2015-02-26 05:31:59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胡立刚

  2014年12月10日下午13时50分,一个令司法界震惊的噩耗从上海传遍全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这个以《要件审判九步法》等著作为代表的学院派法官、上海司法改革的领军人物倒在了奔赴工作一线的路上,永远离开了他脚下深爱的土地、挚爱的职业。

  几乎与噩耗同时涌动着的,则是法律界人士的集体缅怀,“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大家共同的心声。

  1988年才走出校门成为上海高院经济庭书记员的邹碧华如何在短暂的法官生涯中积累下如此赞誉?

  “法官是让社会产生信任的职业,律师与法官应形成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的良性互动关系。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尊重是良性互动关系的一个起点,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代表着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代表着社会的公正程度。”这是邹碧华生前最后一次公开演讲,他演讲的题目是《司法改革背景下,如何构建法律共同体》。

  2014年12月9日,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他在朋友圈里转发了这条消息,并留下最后一句话:“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法官的最后一次演讲、最后一次微信留言对象竟然都是被视为“对手”的律师,邹碧华为实现法律共同体梦想所作的努力可见一斑。

  “邹碧华对法律共同体的情有独钟体现了一个学院派法官对营造依法治国环境的倾心,这些只是成就他成为一个好法官的一部分,邹碧华法官的好,还体现在他对每一位律师的尊重和对每一位人民的大爱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说,邹碧华用满腔的热情,通过推动法律共同体建设探索依法治国的良性互动。

  邹碧华的探索早在2010年就开始了。那一年,身为长宁区法院院长的邹碧华推动发布《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在律师界引起强烈震动。因为,法院专门出台一个尊重律师的实施意见在中国大陆是第一次。

  律师界的反馈,让邹碧华更坚信了这一探索的价值和意义,他决定甩开胳膊大干一场。

  2014年,上海被中央确定为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邹碧华担当起了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为了实现改革目标,最大限度地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实现公开化,他把司法改革与网络信息化工具紧密结合了起来。邹碧华主导推动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则从系统上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提供了保障。

  “通过这个平台,很多复杂繁琐的工作变得简单,各大法院对律师的工作动态也一目了然,律师的工作效率得到质的提高。”邹碧华的好友、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富敏荣律师说。

  事实上,在邹碧华眼里不仅有能说善辩的律师们,还有那些弱势的信访户们,而他对每一个信访户的真诚和关切,除了体现作为法官的担当,更体现了邹碧华对人民的热爱。

  现任上海高院立案庭组长的金鸣曾经在上海高院信访办重信重访组工作过,她告诉记者一个真实的一家三代人重访的故事,反映了邹碧华对重信重访户的用情、用心、用力。

  这一家三代人重访是因为独居的80多岁老母亲在火灾中意外死亡之后起诉物业公司没有获得法院支持而起,虽然事实清楚,但上访人不依不饶一访再访,金鸣在万般无奈之下请身为高院副院长的邹碧华接访。

  “没想到邹院长认认真真听了两个多小时之后马上提出看全部卷宗的指示,并对我说,法律是冰冷的,我们是不是可以给当事人一些温暖?”金鸣回忆道,“后来邹院长还亲自陪我走访了跟这起意外死亡事故有关联的物业、电力公司、消防等单位,而且在事故现场的里弄里搭建现场办公室,直到圆满解决这一信访事件为止。”

  邹碧华以行动温暖了一家三代人,事后这家人不仅送来感谢信,在听到邹碧华院长意外去世后,坚持到现场祭奠他们心中的好法官。

  “他的真诚,赢得了律师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树立了人民法官的形象,作为法官,我们一直在向他致敬向他学习!”长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亚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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